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二)符合下列六条中的二条:1 、承担的科研任务,已通过省部级或总公司技术鉴定或评审;或科研成果被列为省部级、总公司推广项目;或正在省部级、总公司科研项目中承担主要任务,是课题组的主要负责人。2 、获国家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经实施后,取得经济效益30万元及以上(由实施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证明)。3 、工程项目获得省部级、总公司科技进步、优秀勘察设计、优秀标准设计、优质工程(包括优质样板工程,下同)、优秀软件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设计或施工组织承担人;局(院)级优秀设计、优质工程一等奖的主要设计或施工组织承担人;国家级QC优秀成果奖的主要承担人;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投标、索赔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投标中标累计在2亿元以上,索赔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4、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省部级、总公司或局(院、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科技人才、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先进科技标兵、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之一。5 、在省部级、总公司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篇本专业的论文;在省部级、总公司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过学术报告并获优秀论文奖;在省部级、总公司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不少于二篇;在局级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论文或技术报告。6 、正式出版过专业著作或译著,是前五名作者;或主笔撰写不少于2万字的章节。第七条 对少数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担任工程师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并符合下列六条中的三条,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其中,必须具备1、3、4条中的一条。1、获得国家级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及其他国家级奖励的获奖人;获得省部级三等、总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获得局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属从事科研和计算机工作的,其科技进步奖获奖等级须提高一个档次或获奖项增加一项。2、在国家、省部级、总公司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主持并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科研成果,提高产品质量(产量)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获得省部级、总公司奖励。3、国家优秀设计三等奖、省部级、总公司优秀设计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总体或主要专业负责人);省部级优质工程奖的主要获奖人;主持经营投标工作,中标2亿元以上大型、特大型项目2项,或累计中标5亿元。4、在省部级、总公司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正式出版过专门著作或译著,是前五名作者或主笔撰写不少于2万字的章节;主笔撰写总公司级以上《规范》、《标准》、《技术手册》等累计不少于2万字的章节。5、中国青年科技奖的获得者;詹天佑成就奖、人才奖和青年奖的获得者;总公司青年科技拔尖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总公司及以上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知识分子、局(院、厂)科技工作标兵等荣誉称号获得者。6、从事本专业技术干部工作25年及以上。第八条 考评高级工程师:对在企业经营、企业改制、资质认证等重要或关键岗位上工作的工程系列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按国家《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人事部人办职[1993]3号文件规定,可以考评企业内部高级工程师。考核聘任具体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总公司和总公司所属单位的领导人员、总公司机关部门正职,经总公司总经理提名,干部人事部门考察,总公司高评委认定,可聘任为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年龄要在50岁以上,且担任领导职务三年以上。第四章 评审条件第九条 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时,在工作经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方面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1、必备条件(1)有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省部级、总公司下达的科研课题或主持局(地、市)级重点攻关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能完成课题的总体方案论证、技术路线确定、部件安装调试、数据采集处理、技术报告撰写等项目主要技术工作。(2)能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和解决生产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与能力。(3)掌握科研方法和科研程序,能熟练地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测试实验和工程测量技术以及模型实验相似理论进行科研工作。(4)具有较高的信息收集、分析、判断和综合能力,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项目的立项调研、方案论证等工作,曾为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或为某个专题收集整理国内外最新信息、组织编写专题或专集报告,为企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提供决策性建议,实施后取得较好的效益。(5)掌握计算机技术,运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能将科研数据整理、分析、计算、归纳绘制成图表,并完整准确地、合理地用于科研。(6)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完成科研工作的经历。(7)任现职以来,在省部级、总公司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国家攻关课题或重点研究项目,并在其中主持过一个以上子课题的论证、方案设计、实施、总结报告的全过程。(2)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专项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一个省部级、总公司科研项目的试验研究,提出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并通过鉴定,或作为技术负责人组织过省部级、总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3)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二项局(地、市)级下达的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4)参加过国家或省部级、总公司科研项目的论证、审查或鉴定二次以上,并具有对科研成果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的水平的评估能力。(5)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行业的标准、规章、规程等技术文件二项以上,或以本人为主组织编写过省部级、总公司本专业的技术发展规划。(6)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在局级单位内主持推广二项以上科研成果,并取得经济效益,或在引进国外先进经验、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工作中,解决过关键技术问题(均需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发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