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大创结项要求如下:
国家级“大创项目”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结题验收答辩工作。校级“大创项目”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结题验收答辩工作,各学院(系)要本着认真负责加强对学生要求。
所有“大创项目”结题时必须完成项目合同书中提到的成果。前期未提交中期报告等进度材料的项目组、未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者,视为自动终止,根据情况退回全部或部分前期经费。
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合同内容者,将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严肃处理。在预期完成时间内无法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在。结合学校的要求,通过在线签署合同形式明确项目研究目标。结题成果要与合同成果形式一致, 且团队成员为成果第一完成人 ,即达到结题预期目标。
1.创新训练项目:结项验收时须在不超过300页内被知网、万方、维普等收录的正规期刊中,公开发表一篇不少于两个版面、以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并注明项目的经费来源、指导教师等信息;项目中期检查须提交论文录用通知。
2.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验收时须提交有可操作性的商业计划书,创业训练成果证明(发表与创新训练项目要求相同的论文或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项目中期检查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初稿及论文录用通知稿或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受理通知等。
3.创业实践项目:结项验收须完成公司正式注册,提交有可操作性的商业计划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公司运营报告等;项目中期检查时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初稿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