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中期奖学金评定细则:
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勇于进取,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工作。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中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1)违反校纪校规者;
(2)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
(3)所修学位课、必修课和选修课等主要课程中有成绩不合格者(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15%除外);
(4)未按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进度者。
(二)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质量要求
所有申请一等、二等和三等中期奖学金者,其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成绩评定应为“良”以上(开题报告首页审核小组评定成绩)。同年级列为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生在硕士学习阶段,可不考核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改为由所在学位点指定1~2篇国外本专业领域最新外文文献进行综述报告,报告质量评定成绩应为“良”以上。
(三)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申请一等奖学金者要求: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30%;申请二等奖学金者要求: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50%;申请三等奖学金者要求: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75%。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申请一等奖学金者要求: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30%;申请二等奖学金者要求: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45%;申请三等奖学金者要求: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