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四个基本原则是:
1.保险利益原则
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需要与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与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人通常是被保险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赡养人或赡养人。财产保险中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
2.最大诚信原则
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义务、担保义务、保险人的解释义务、弃权和禁止反言义务。
3、近因原则
当风险发生时,保险公司只能以最直接、最有效、最决定性的原因作为保险赔偿的依据。
4.损失赔偿原则
例如,商业医疗保险的赔偿,同时购买两份医疗保险,也按实际医疗费用报销,不能重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