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扩展资料:在学术出版领域,大多数作者一直是糊里糊涂地付费,被别人随心所欲地摆布,受到盘剥后还不自知。谁应该出什么钱,是“究竟谁为谁服务”的一个哲学问题。按照经济规律,接受服务方应当向提供服务方支付报酬,而不是反过来。在“期刊-审稿专家-作者-读者”的四角关系里,作者通过出版社为读者服务。因此,作者应当收取报酬,而不应当支付任何费用。读者应当支付费用。出版社归根到底是为读者(即客户)服务的,而不是为作者(即供应商)服务的。因此,出版社应当向读者收取订阅费用。审稿专家为出版社服务,所以应当向出版社收取报酬。这些构成了传统的正常的学术出版经济关系。但是,近年来的开放获取运动造成属于接受服务方的读者拒绝付费,揭竿而起,扭曲了这一正常关系,从而逼迫出版社向属于提供服务方的作者收费,是非常荒谬的现象,必须予以纠正。审稿费也是这一荒谬思维的延伸。解决向作者收费这一荒谬问题的办法可以包括坚持向读者收费,或在四角关系中加入政府资助这第五方角色,让政府把税收收入拿出来替读者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