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对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所有用人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职工和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8%,在职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单位缴费建立统筹基金。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国家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费用以及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部分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设置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