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达是法国哲学家和文论家,解构主义大师。其理论宗旨是颠覆理性,颠覆传统,选择的突破口是语言文字。 理性传统认为,言语先于文字,但德里达却要反其道而行之,多方论证文字先于语言。德里达的其他所有解构学说都是在上述论证过程中附带生成的。下面简要叙述一下德里达的论证过程。 颠覆理性——逻各斯中心主义。 1967年,德里达出版《论文字学》,颠覆“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论证过程就发生在这本书里,但论证结果是否实现了“颠覆”则充满了争议。 1. 德里达说“文字学”跟文字的意义无关,只研究“白纸黑字”上的文字符号,这是德里达论证的起点。(悖论在于文字符号和意义正如硬币的两面,不可分割。) 2. 接下来,德里达并未就这个起点的逻辑性展开论述,而是直接充当了文字的辩护人,寻找言语自古至今压制文字的证据。 (1)柏拉图称文字是小孩的发明,而言语则是成人的智慧结晶。 (2)亚里士多德说“书以表言,言以达意”。 3. 第三步,德里达追溯言语压制文字传统的根源,认为原因在于言语更接近一个“超验的所指”,这个所指就是“逻各斯”,就是哲学和宗教中的本质、本源、真理、绝对等,导致意义外于言语,言语先于文字。(这一步是符合逻辑的。) 4. 第四步,德里达并未进一步论证这种“压制”的不合理性,而是突然转向另一个不相关的命题:文字的好坏问题。他宣称理性传统将文字分好坏两种,按其本然理解的哲学是好文字,词不达意的文学则是坏文字。好文字之所以好,是因为它写在书上。(悖论在于坏文字也写在书上。) 5. 第五步,德里达并未论证坏文字为何坏,而是又转向另一个话题:开始批判书,说它体现了意义先于文字,所以是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御用工具”。书控制了文字,控制了意义,为了凸显文字,首先要毁灭书,没有了书,文字便可以“自由地游戏”。(悖论在于摧毁了理性的工具并不等于摧毁了理性。) 综上可见,德里达的论证每展开一步,便转换一个话题,最终的结论是通过毁灭书来颠覆逻各斯中心主义。整个论证过程充满了逻辑悖论,论证结果也是荒谬的,德里达试图用理性颠覆理性传统的努力归于失败。 德里达的“原型文字”概念。 在未能颠覆理性的情况下,德里达强行宣布文字先于言语,原因如下: 1. 索绪尔刻意排斥文字,但《普通语言学教程》本身也是用文字写成的,所以“文字是语言的本原”。(清奇的脑回路) 2. 文字有间接性和含混性,这正是语言的本质特征。(言语也有这些特性) 3. 语言的本质特征体现在所有文学和非文学之中,因此德里达接下来要论证:哲学是文学的一个分支。 解构哲学/文学二元对立。 德里达发现二元对立是传统哲学认知世界的一个基本模式,要颠覆传统哲学,就必须颠倒这些二元对立之间的关系,包括哲学/文学之间的关系,这是德里达摇摇欲坠的论证大厦的进一步延伸。 1. 从柏拉图开始,西方理性传统即认为哲学基于可证伪的命题,因而可以再现真理,而文学描写的东西则无从证伪,所以与真理之间隔着一层迷雾。 2. 德里达在《白色的神话》一文中,抓住了隐喻这个修辞手法,论证哲学也属于文学,文学是“原型文学”。 (1)哲学也使用隐喻帮助说明某些概念。 (2)如果清除隐喻,哲学将一无所剩,因为“表达任何一种抽象概念,都只能靠比拟和类推”。(无法理解的谬论) 转向东方文字。 德里达对自己论证逻辑的荒谬性深有体会,确知无法颠覆理性,转而向启蒙时代的先辈们学习,强行赋予东方文字某种超越理性的神秘色彩,以此证明自己所言不虚。 1. 汉字是表意文字,不是表音文字,所以摆脱了理性。(清奇的脑回路) 2. 中国文明是不必遵从理性的“伟大文明”。(荒谬绝伦) 德里达的小伎俩。 德里达要颠覆理性,但论证必须借助于语言,而语言又已被传统哲学绑架,神秘的东方语言又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于是只好生造单词,或者强行赋予某些单词以新的含义,以此来实现解构和颠覆。(好比通过改变几颗小石子的颜色来推倒一堵墙) 1. 异延——大致是一种原型差异,渗透在每个概念中,通过无声地颠覆概念来显现自身。这个概念用在阅读上,是指意义总是处在空间之异和时间之延上,无法确证。 2. 播撒——意义仿佛一把种子,四处撒开,四下撒落,没有任何中心。 2. 补充——补充永远在场,补充先于本体。 3. 打叉号的文字——德里达发现造词和变义依然无法摆脱传统思维,转而仿照海德格尔,在单词上打叉号,以示与传统意义决裂。 对德里达文论的总体评价: 1. 德里达文论无系统,无方法,只有一种从根本上颠覆一切的态度。 2. 理论碰壁,求诸修辞;修辞失效,求诸中文;中文不熟,求助伎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