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时间 服务区服务内容开发时间服务提示二层 馆藏目录查询数据库及网络阅览VOD视频点播科学文化阅览多媒体数字影厅自习区研究生信息交流学习室 周一 至 周五夏季8:30-21:00冬季9:00-21:00周六、日9:00-21:00节假日9:00-16:0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365天开放,提供阅览服务 文献提供与馆际互借 周一 至 周五夏季8:30-21:00冬季9:00-21:00周六、周日13:30-17:00 提供委托查询服务 科技查新服务论文收引检索服务定题检索光盘检索 周一 至 周五夏季8:30-17:00冬季9:00-17:00 办理借阅卡 周一 至 周五夏季8:30-16:30冬季9:00-16:30 提供借书证、长期阅览卡的办理服务还书服务 三层 1991年(含)之后西文期刊; 周一 至 周五夏季8:30-17:00冬季9:00-17:00周六9:00-16:00 提供开架阅览、复印和扫描服务提供读者学习室 四层 中文、西文自然科学图书 周一 至 周五夏季8:30-17:00冬季9:00-17:00周六9:00-16:00 提供开架阅览、复印、扫描和外借服务提供读者学习室 五层 古籍阅览院士著作中国科学院学位论文中文会议文献参考工具书 周一 至 周五夏季8:30-17:00冬季9:00-17:00 提供开架阅览、复印和扫描服务 中文社会科学图书图书馆学情报学资料 提供开架阅览、复印和外借服务 六层 1966-1990年西文期刊 周一 至 周五夏季8:30-17:00冬季9:00-17:00 提供开架阅览、复印和扫描服务 七层 1990年(含)以前中文期刊;西文社会科学图书;俄文图书 提供闭架阅览、复印和扫描服务 地下一层 古籍1965年(含)以前西文期刊;所有俄文、日文期刊 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6:30冬季9:00-16:30 提供闭架阅览、复印和扫描服务古籍文献阅览在五层古籍阅览室,其它文献在二层总服务台办理阅览手续 馆藏分布 资源类型区域资源科技图书四层阅览区中文、西文自然科学图书科技期刊三层阅览区1991年(含)以后西文期刊六层基本书库1966-1990年西文期刊七层基本书库1990年(含)以前中文期刊地下密集书库1965年(含)以前西文期刊日文期刊、俄文期刊电子资源二层网络检索服务区二层研究生信息交流学习室 提供网络版外文数据库150余个,其中全文数据库60余个,目次/文摘数据库80余个参考工具书五层阅览区中外文百科全书、年鉴、手册、机构名录、人名录、地理资料和各种书目等参考书和检索性期刊学位论文中国科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图书馆学情报学资料 中、外文图书馆学情报学图书、期刊社会科学图书中文社会科学图书七层基本书库西文社会科学图书古籍特藏五层古籍阅览室古籍线装书近50万册,以明清文集和方志为主;石刻拓片近5万张/件;满铁调查报告 科普休闲类报纸杂志二层研究生信息交流学习室科普休闲类刊物、报纸;人文社科图书 声像资料二层网络区二层研究生信息交流学习室 多媒体VOD视频点播及多媒体数字影厅 1. 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读者可借图书10册,无文种限制。中国科学院系统外持集体借书证读者可借图书30册,(外文限借10册)。持个人借书证读者可借图书10册(外文图书限3册)或3册(仅限中文图书),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2. 读者可通过计算机终端查询个人借书情况,图书预约(所有办理借阅卡读者),还可以上网自行办理图书续借,院内读者和院外重点读者可续借2次,一次30天。 院外一般读者可续借1次,30天。3. 按照中国科学院规定,调离或因公、因私出境的读者必须到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还清欠款,退还借书卡,办理离院(或临时离院)手续。 4. 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过期都将影响图书的流通。为避免图书滞留及个人经济损失,请您提前查看个人借阅记录,及时办理图书归还或续借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还书。为了方便读者在闭馆时段内还书,图书馆已在西门和南门设立还书箱。读者可在闭馆时段(暂定)内归还未过期图书。 5. 凡不按该馆规定借期(图书30天)归还的团体读者、个人读者、馆际互借读者,均按本规定实行逾期罚款。 6. 借书逾期,每过一天,每种每册滞纳金0.10元。 7. 借书逾期累计3次以上者,停止借书半年。 8. 读者在图书上折页、涂抹、勾点、污损图书,每损坏一页赔款0.30元。如损坏严重,须赔偿原书,无法赔偿原书者按遗失图书条款进行处理,同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9. 读者撕毁书刊,需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损坏严重者必须赔偿原书刊。无法赔偿原书刊按遗失图书规定处理,同时处以10元以上罚款并通报。 10. 遗失图书在借期内声明者,给3个月期限设法赔偿(必须是完全相同版本的图书或经同意后可以是新版图书),从借期期满日期起算在此期间赔偿者,不予罚款;声明遗失图书后,又找到原书者,仍按借书逾期滞纳金制度进行处理,未赔偿前停止借书。如无法赔偿原书则视所遗失图书情况,分别按下列规定赔偿: 11. 中文图书:区别不同出版年代,按下列倍率赔偿:(1)按出版时间计算,10年以内按图书原价的5倍赔款;(2)按出版时间计算,10年(含10年)以上按原书价格的8?10倍赔偿;(3)1970年以前出版的图书重新估价后(按现比价计算)按估价10倍罚款。 12. 外文图书:区别不同情况,按下列倍率赔款(1) 影印版;视具体情况按原价5?10倍赔款;(2) 原版图书:按原价的10倍赔款;(3) 1970年前出版的外文图书,按现比价计算原价后,按10倍赔款;(4) 成套多卷图书,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整套价格予以赔款,赔款后不得索取其它卷册;(5)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6)赔款后,读者又找回原书,所赔款项可如数退还读者;(7)遇有特殊情况,将根据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 13. 该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均纳入购书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