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研的程序与学校联系,确定具体的学校、专业,获得具体的考试信息 一般在7-8月份初,由各个学校的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处)公布。上面会列出:招生单位名称、代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招生的专业人数(有的以系、所、院、中心等整个具体招生单位为单位,有的具体到每一个专业);导师(有的不刊登,多属于集体培养);有的还会列出委培、自费等人数,但保送、保留学籍的名额一般不列出来(但这对于考生确实是非常关键的信息);考试科目;使用的参考书(很多学校也不列出,即使列出,经常列出的书目太多,或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