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4.上级党委备案
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5.指定培养联系人数量:1-2名正式党员。
6.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7.确定发展对象
8.报上级党委备案9.确定入党介绍人。数量:2名正式党员。方式: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10.进行政治审查11.开展集中培训主体: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
12.支部委员会审查13.上级党委预审14.填写入党志愿书15.支部大会讨论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17.上级党委审批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20.入党宣誓21.继续教育考察22.提出转正申请23.支部大会讨论24.上级党委审批25.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