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了。。。那是领导的权力。。。领导也经常那样行使。。。只是记得,下次再写论文,留些不符合逻辑的漏洞,或是引用一些子虚乌有的资料。。。嗯,也只能如此而已。。。
这种事情是要提条件的,论文是个人研究成果,不能随便就让领导用了,即使是县长也不行。我最讨厌那些不劳而获的家伙!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他的后台硬不(这是个问题)如果他很过分而且不止这一回的话建议你不要忍 。
公文写作的作者必须是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的机关或组织 即使是以领导人的名义发布 但也绝对不是私人行为 是法定职权行使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 所以就更不可能署你的名了 淡定呀
不用加领导的名字。只写你的名字就好。加别人的名字还是要经过别人的同意。如果有必要,可注释资料的引用来源。
再写一篇论文,再给领导用,让他用得心里想:嗯,这家伙(你)是个可造之才。 才罢休。呵呵,否则就只能认了,谁叫他是领导。关键看他是什么样的人。说不定在观察你的反应呢。呵呵,关键看事实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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