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律师事务所在省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管理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第七条律师事务所提供第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以外的法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第八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第九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具体收费方式,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依照本办法协商确定。第十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律师事务所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第十一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第十二条除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禁止项目外,律师事务所应委托人要求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第十三条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协商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最高标准的5倍。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支付时限、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在确定委托关系后,可预收全部或部分费用,双方也可协商约定分期收取。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给律师事务所。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异地办案发生的差旅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另行结算。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律师事务所异地办案发生的差旅费也可采取包干方式,具体支付标准、方式和时间等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约定。第二十条除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结算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的有关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律师事务所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委托人可不予支付。第二十一条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除前款所列的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第二十二条律师事务所无故终止委托关系的,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律师服务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因委托人过错或委托人的要求超出合理范围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从已收取的费用中扣除相应的部分后,余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因律师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当退还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而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已经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第二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第二十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价格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实行阳光收费,并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二十五条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价格违法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行为,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举报、投诉。第二十七条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或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闽价服〔2013〕66号)同时废止。
对于双核专家的审批结果,即是否被拒绝,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确定。首先,双核专家的申请需要经过专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和审核,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几周或几个月的时间,具体取决于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度和申请材料的复杂程度。如果双核专家的申请材料不够完善或不符合相关标准,很难说双核专家是否会被拒,因为这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申请人的资质、申请材料的质量、评审标准的变化等等。然而,如果你的申请被拒,你需要仔细研究评审意见,并尽可能解决它们所指出的问题。以下是可能导致双核专家申请被拒的一些常见原因:1. 学历和工作经验不符合要求:双核专家的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如果你的学历或工作经验不足,你的申请可能会被拒。2. 材料不充分或不清晰:申请材料需要包括详细的个人信息、学术成果、科研项目等。如果你的材料不充分或不清晰,评审人员可能无法评估你的能力,从而拒绝你的申请。3. 科研成果不够出色:双核专家需要具备在某一领域内的杰出成就,如果你的科研成果不够出色,你的申请可能会被拒。4. 评审标准的变化:评审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如果你的申请不符合当前的评审标准,你的申请可能会被拒。如果你的申请被拒,你需要仔细研究评审意见,并尽可能解决它们所指出的问题。如果你需要更多的帮助,可以咨询专业的申请顾问或律师。。此时,双核专家可以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补充材料或重新提交申请,以期重新获得批准。总之,双核专家的审批结果需要耐心等待,同时需要注意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近年来 ,律师的执业保障逐步加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涌入律师队伍。但是青年律师的执业现状,仍不容乐观。其中,困扰无数青年律师最大的难题就是案源问题,有些律师甚至因缺乏案源被迫放弃律师职业。每个律师从执业的那天开始,就要为案源焦虑,没有源源不断的案源,可能连生计都是个问题。因此,很多律师也会想尽各种办法,寻找案源。走亲戚朋友介绍的路走社区服务的路走团队服务的路走媒介宣传的路
找案源难?推广成本高?听讼法律咨询海量案源免费推,全国律师0成本入驻!
律师港湾网为你提供一下思路路之一:走亲戚朋友的路 几乎每个“白手起家”的律师,在最初的打拼阶段,无一例外不是从亲戚、朋友的介绍案源中起步的。只不过,上世纪90年代的亲戚、朋友介绍与如今的亲戚、朋友的介绍是有区别的:90年代的律师业务范围很窄。“学会像律师一样思考”的新律师,必须明白这个区别,否则,您仍然没有走对路。因此,如今需要亲戚、朋友介绍案源,您一定要让他们明白:您这个律师,不仅仅是帮别人打官司的人,您还能提供很多很多的优质法律服务,您是一个有着专业技能的、“金钥匙”般的法律服务者。只有这样,您的路子才很宽。同时,一定要记住:在接受亲戚、朋友的介绍时,不要不好意思收钱。一则体现不出律师的价值;二则您还是没能解决生存问题。只不过您可以这么说:“坦率地说,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讲,我可以不收您的费用,但是这是国家法律的规定,律师收费是由律师事务所决定的,何况律师就是专门吃这碗饭的。”当然,接受亲戚、朋友介绍的案源还有其他很多技巧,这不是虚伪。 路之二:走法律援助的路 不要狭隘地认为:法律援助就是等各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那点法律援助案子才是法律援助。也不要险隘地认为:法律援助都是费力赔本的苦活路。关于“舍”与“得”的辨证论述。其实,新手律师要主动地参与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法律援助和自己经过判断后认为应该值得参与的社会法律援助,而且法律援助的范围不要局限于您所在的省、市、县,要将眼光放大于全中国。我想北京的一些律师挖空心思都想参与马家爵、饶颖、杜宝良等案的终极目的,也不外乎是想借机扩大知名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案源吧。 路之三:走自我策划的路 一些所谓的“营销大师”不过是从理论上更好地欺那些道行很一般的人而已。其实,营销是很简单的事,它的终极追求无非是:用非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各式手法去挠目标客户的痒处,让他(或者她)如痴如醉、欲罢不能而已。因此,律师开拓案源的自我策划就显得尤其重要。我没有别人的案源,可我有自己的本身的案源啊,“我可以起诉铁道部火车票涨价、火车上买东西不给发票;我可以起诉高速路不高速;我可以起诉某知名广告含有歧视自己的信息等等” 路之四:走社区服务的路 当房地产开发的程度越高,中国因此而建立的社区也越来越多。律师开拓业务千万不能忽视社区法律服务。据我所知一位很勤奋的年轻律师,每周六都去一些高档社区摆摊接受免费咨询,他真诚的笑容终于赢得了社区内好几个公司大老板的认可,之前这些老板根本没有请律师做法律顾问的意识,在这小伙子律师的引导下,他们才明白了律师对企业法律风险的控制是多么的重要与必要。另外,他还因此接了不少个人的诉讼案子。路之五:走个人服务的路 当80%的律师都将开拓案源的眼光放在某一领域时,其实这个领域已经不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了,特别是不需要新手律师了。在中国的“个人法律服务”市场,其中隐藏巨大的利润。试想:您如果能认识一些企业主,真诚地告诉他们,“拿出一晚上打麻将输的3000或者5000元钱,请一名律师做一年的个人法律顾问,先生您就可以像港台电影所演得那样,随时叫我的律师来处理这个法律问题。”事实上,关于中国的“个人法律服务市场的大,有时候想起来都很兴奋。”关键是:您有这个兴奋劲吗?! 路之六:走团队服务的路 在自己还不能独立走路的时候,借助别人的“搀扶”和使出自己储存的“能力”一起走路,也不失为走路法之一。关键是自己要端正思想,这个时候您的角色只能是团队律师中的辅助人员。因此,刚开始做律师,不要急于自己独立去办案子,您可以寻求做老律师的助理或者做某团队律师驻某企业的定点律师。路之七:走投书自荐的路 人应该不去想不去做的事,这事所带来的成功永远远离您。律师服务不能像开店理发的理发师一样——等顾客上门找您。多看当地的报纸、电视新闻、工商局的注册公告等信息,看见有新的企业成立或者外地企业进驻本地,您一定要按CI与VI的模式投书这些还没有法律顾问的企业。纵然是这个企业本身不聘请您,至少您精美而踏实的自荐也许能打动具体读您自荐书的经办人,他(她)留有您的联系方式,说不定会给您带来意外的惊喜。路之八:走新闻媒介的路 律师需要宣传家的技巧,在“迷信”新闻媒介的国度简直就是真理。新闻媒介都有很多的公益活动都需要律师的介入,因此,律师需要经常看报纸、电视,看到信息后要主动与编辑联系,毛遂自荐。不仅不要谈报酬,还要主动参与新闻媒介报道的社会热点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哪怕就是在报纸上说上三五句点评或者在电视上露一张小脸,那都是积累与财富。
青年律师们,新手律师们,关于找案源,看这篇文章就够了,全网最全,如果想借助互联网找案源,那更应该看,本文适合所有律师。每位律师经过十几年的寒窗苦读,拿到了本科毕业证,奋力为司法资格考试背水一战。面对一年只有10%的通过率,天未明,摸黑起床复习,挑灯熬夜无数次,背诵、理解数不清的法条、做了无数道习题、模拟题,日复一日,知识点过了一遍又一遍。通过法考只是实现律师梦想的一块敲门砖,未来的路仍需坚持不懈的努力。
实习期满后,需要通过面试方可取得正式的律师执业证。成为一名律师需要的时间成本只有法律人最清楚。在其中脱颖而出的新手律师还有几年不等的成长期才能成为一名基本业务熟练的律师,但不管是新手律师还是资历深厚的律师,最需要、最关心的就是案源。案源是每一位律师立足和生存发展的首要前提,没有案源,找不到案源就意味着没有案件办理,没有收入来源,更重要的是没有施展才华的机会,再厉害、专业知识学得最牛的律师也会被荒废,从此“葬送”了一名律师的美好前程,所以,律师如何有效获取案源?新律师开拓案源的方式方法成为重中之重,下面带大家一起探讨:
对于律师来说,案源就是市场,案源的开拓其实就是市场营销,我们要抓住市场的脉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律师的法律产品推广出去,让大家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您,而案源的来源渠道无非就是人脉、宣传。
一、传统方法(人脉为主,嫌麻烦的可直接跳转后面查看互联网渠道的获客方式):
1、利用好熟人圈子
通过亲朋好友推荐、老客户推荐、参加同学会、参加老乡会等,推送自己的个人名片,告诉大家您是一名律师。因为律师的职业特殊性,让人非常敬畏,如此一来会加深大家对您的印象,而且大家潜意识里已经记住您是律师这个事实,以后遇到任何法律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您。其实,从自己的人际圈开始挖掘,是绝大多数律师第一桶金的来源。
2、找大的律所挂靠
大的律师所资源雄厚、案件类型各式各样,而且所办理的案件大、影响力大,当您有机会接触这些案件时,您的视野就会非常广阔,您在其中所学到的技巧、积累的实战经验也是很足的。
3、跟在资深大律师身后,协助办案
律所的资深律师都是手握不少的案源,总会有些案源没有办法分身处理,这时候就需要其他律师协助。认真做好每一位老师、同事或同行转办或需要您协助办理的案件,您认真负责的态度,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样以后别人有好的案件合作,就会第一时间想到您。
4、加入律师团队
当自己还不能独立走路的时候,借助别人的“搀扶”和使出自己储存的“能力”一起走路,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刚开始做律师,不要急于自己独立去办案子,您可以寻求做老律师的助理或者做某团队律师驻某企业的定点律师。同时,自己要端正思想,任何岗位都是从基层、从小事做起的。
5、参加或举办各种沙龙、论坛、讲座、演讲
想要低成本地营造高密度的潜在客户群体,演讲、开讲座是最好的办法,这就是点对面宣传,起到四两拨千斤,会场播种,广泛种草的效果。律师通过演讲、开讲座、举办沙龙等活动,可以与客户面对面进行交流,把自身的优势及高大自信的形象很直观地展现在客户的视野中,而且在现场有提问的环节,客户把问题抛出来后,律师通过现场给予专业的解答意见更具有说服力。
其实“讲”能够“讲”来业务、讲来案源,“演讲”能够征服客户,讲得好可以套牢客户的心,这个案源基本上就是稳稳地收入囊中。同时,“演讲”能够征服法官,讲得好,法官被您打动了,这个案子基本就“赢”了,而且给客户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树立了高大、专业、自信的形象。
6、走法律援助之路
不要狭隘地认为:法律援助就是等各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那点法律援助案子才是法律援助。也不要狭隘地认为:法律援助都是费力赔本的苦活路。其实,新手律师要主动地参与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法律援助和自己经过判断后认为值得参与的社会法律援助,而且法律援助的范围不要局限于您所在的省、市、县,要将眼光放大于全中国,借机扩大知名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案源。
7、融入更多社交圈,扩大人脉资源
曝光自身的律师身份,人脉的积累与扩充,并不是每天坐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喝着茶,坐等客户找上门,坐等机会的来临,而是要把自身投入到更多的社交圈,扩大自身的社交范围,拓展视野,认识各行各业的人,这样才有利于自身的发展。
8、利用周六日休息时间,在比较繁华处摆摊设点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代书;到一些个体商贩密集的市场去逛逛,顺道派发名片。
9、平时有空多到法院立案庭转一转,借机会先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介入再谈接案;开庭时去旁听,与没有聘请律师一方沟通;去劳动局门后蹲点,印发名片,宣传等。
10、抽空到一些公司、企业去看一看,争取与公司、企业的领导接触、交谈,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同时也介绍自己,介绍自己的律所,宣传法律知识。
11、经常参加一些企业家的联谊会、商会和行会,多认识一些公司领导、各业界大咖。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大家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也随之增强。日常生活中,稍有一些法律问题或纠纷时,更趋向于寻求法律的帮助。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大家对网络的依赖非常“严重”,手机都是寸步不离手的,有什么事情第一时间都是找“度娘”,毕竟互联网中集思广益,可以筛选出很多对自己有用的信息。这也表明了有些传统的营销方法或许已经不适用,我们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借助互联网、自媒体的力量来开拓案源市场、获取更多有效的案源,再也不用费力地四处奔波。也凸显了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的重要性,传播速度会非常快。
律师必须懂得宣传,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意识在现在已经不适用了,如果继续固守这种思想必将落后于时代的步伐。通过互联网的宣传,是一种知识、文化、智慧、经验的积累和沉淀,把自己是律师的身份暴露在网络上,就是系统地将专业的法律知识发到网上去,塑造律师的专业形象,树立个人品牌,以供全世界的人搜寻。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案源来源渠道的第二大方法:
二、现代方法(互联网宣传为主)
1、搜索引擎推广
搜索引擎推广方法又可分为多种不同的形式,常见的有:登录免费分类目录、登录付费分类目录、搜索引擎优化、关键词广告、关键词竞价排名、搜索排名、网页内容定位广告等。总结一句话:付费的贵,免费的耗时间并且不是每个律师都精通SEO推广。
2、建立律师的个人网站
有独立的域名,此种律师推广方法优点是能更好的掌控律师网站内容,更全面的包装律师本人。但是律师要结合自身的优点、利益点、兴趣点、专业领域强项、特长、弱项等进行全面分析。要准确寻找自己未来长期的定位,千万不要让自己一辈子都是一个万金油律师!物以稀为贵,您只有在某一领域成为专家,您才能从众多律师中脱颖而出。
3、开设与运营各大自媒体账号
开设包括但不限定于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一点、企鹅、网易、头条、知乎、博客、百家号等各大自媒体账号。律师需要营销,更需要有目的、有针对性、有规划的营销。律师运用内容营销是一种非常好的营销方式,通过内容营销塑造品牌、开拓案源是大势所趋。如果您选择内容营销,那么内容的创作和传播是两大核心环节。从传播渠道选择而言,微信公众号、头条、一点、企鹅、网易、微博、博客、百家号等传播已经越来越受到众多法律从业者的喜爱,特别是微信公众号,对于刚入行的律师,没经验、没资历、没人脉、没资金,利用各大自媒体进行内容营销更是提升知名度的好机会,往往会被搜索引擎青睐,会有不错的排名,对于推广有一定帮助。
4、软文推广
一个优秀的律师不仅专业能力优秀,理论知识也非常丰富。没有多少案例经验的年轻律师可以通过理论文章来展示自己的能力;而对于经验丰富的律师,更可以通过文章来总结经验,传道受业,进一步提高自己。以写文章、发表文章为契机不断提升自我写作水平与修养、扎实专业知识,增强荣誉感与责任感。努力通过各种途径发表自己的观点、文章甚至著作,包括杂志、会议、论坛、专业网站、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号等,在这些平台上展示自己的文章,无形中形成了你的低成本持续获客通道,如果您的潜在客户看到您的文章,就可能顺藤摸瓜找到您,这是点对面无差别攻击。
5、争取上电视,参加公益普法节目
新闻媒介都有很多的公益活动需要律师介入,这就要求律师养成看报纸、电视的习惯,当看到有关信息后主动与编辑联系,毛遂自荐。但一定要记住:不要和记者、编辑谈报酬,要以公益之名来打造自己的公益大使形象。平时还要主动参与新闻媒介报道的社会热点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哪怕只是在报纸上说上三五句点评或者在电视上露一张小脸,那都是积累与财富。
6、朋友圈晒判决书与开庭传票等
律师朋友圈晒判决书与开庭传票,这也是宣传的一种手段、可以说是零成本,这样可以让朋友圈的人知道,您最近在忙什么样的案件,证明您不是闲着没事做的,也是有客源的,可以胜任该类型的案件。时常在朋友圈刷刷存在感,借此来打响自己的知名度,以便日后大家遇到类似问题第一个想到的人是您。
7、建立或加入普法微信群
QQ与微信也可以做为一种对外宣传和联系的工具,保持社交性质QQ群、微信群活跃度,提高自身是律师的知名度。因为大家对一个人的认知度都是先从言行举止开始的,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给大家带来了便利,通过互联网传播自身的信息。准确定位一些自己擅长的垂直QQ群与微信群:比如你擅长金融法律的,就去一些创业群、金融群,里边有大量需要投融资、股权、私募、上市需求的潜在顾客,他们一定会有相应的法律问题;如果你擅长婚姻家事案件的,就多泡一些妈妈社群;如果擅长公司法、劳动法的,就去泡一些管理社群、HR社群等。
8、入驻大型的法律咨询平台(强烈推荐)
入驻大型法律咨询平台,特别是一些大型的付费法律咨询平台,真正把知识变现。为什么本人建议一定要入驻付费的法律咨询平台呢?原因如下:律师行业卖的服务是知识加时间,愿意为知识付费的客户虽然不一定是大客户,但一定是尊重知识,并且质量相对好的客户,而付费法律咨询平台的作用就是帮您筛选这种有质量的客户。个人不太建议入驻那种需要律师花钱认证的平台,本质上虽说律师花钱入驻平台获取案源,实际上还是通过免费咨询筛选案源,导致了这种平台的客户质量不是很好,很多客户都是想要免费咨询,根本不接受付费咨询,转化率非常低。同样是筛选客户,为什么不入驻一些付费的法律咨询平台?一步到位筛选到有质量有价值的客户,省时且高效。
一个好的律师平台提供的便利肯定是非常多的,包括不限定于品牌曝光、资源对接、赚取咨询费、线上客户转化为线下案源等,几乎涵盖了律师们所有的需求。所以,一定要充分利用好互联网的优势,选择入驻一些好的律师平台。比如这种客户付费咨询平台,律师筛选出来的案源客户都懂得尊重律师的知识及宝贵时间,而不是蹭免费咨询的,并且转换成案源客户都是高质量的。
此外,律师们要珍惜现有进行过付费咨询的客户,不管标的额大小,律师都要把客户当成“上帝”,用心解答每一位客户的咨询,以便获得更多的回头客。更好地完成律师与客户在线上的前期沟通,达成意向后再到线下详细沟通委托事宜,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降低沟通成本,提升客户的体验。律师的知识价值来源于知识付费,有价值的客户也来源于知识付费,即律师的案源来自于愿意付费的客户。
9、利用快手、抖音活跃起来
快手、抖音这两款短视频APP,近些年来成为了热搜社交软件,律师们通过直播来宣传法律知识,发一些与法律相关联的短视频,存储更多地潜在客户;还可以与一些粉丝量特别雄厚的网红合作,效果会更佳。
10、建立自己的律师圈,资源对接共享
多交一些律师朋友,不管是本市、本省、外省、外国的,都不要拒之门外,要养成广交朋友的习惯,律师们可以在律师圈内对接全国法律界同行的特殊资源、背景、人脉、能力、项目及代办、推荐、求资源、求人脉、求合作、求帮助、求机会等。下图是某某我顾问线上法律付费平台的一个资源对接功能,超级实用。
11、塑造个人品牌:练就律师的核心竞争力
律师个人品牌的确立同个人的专业能力、口碑、关系网、行业地位、影响力等密不可分。品牌律师通常要具备如下条件:
(1)有自己擅长的领域。当律师在一个领域做到顶尖专家后,自然会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
(2)有拿得出手的成功案例。律师要有自己的代表作和标杆案例,不仅能唬住客户,也能让圈内津津乐道、口口相传。
(3)有十足的专业功底和办案功力。品牌都是以实力为尊,以实力为基础。律师不仅仅是帮别人打官司的人,您还能提供很多很多的优质法律服务,您是一个有着专业技能的、“金钥匙”般的法律服务者。
(4)有一定的个人魅力。不凡的个人魅力和个人修养,是品牌律师的必备要素,否则,平淡无奇怎么能对得起品牌二字。
(5)有相当的业内影响力。不仅能得到圈子内(不限于同行、法官、检察官等)的认同,还能得到当事人及其亲友们的认可。
营销从来就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尤其是律师行业,很多时候我们销售的不是一件具体的产品,而是我们自身与我们的服务。所谓金杯银杯不如口碑,不管时代如何变迁,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永远是最直接有效的宣传方式,与其迷茫抱怨、好高骛远,不如尽心尽力地服务好当下的客户,为未来铺实道路。律师是一种服务行业,客户体验至关重要,对于客户需求,应该积极响应、及时反馈、主动沟通、竭力办妥,争取服务一位,满意一位,进而围绕这一位,拿下其圈子中的更多人。
总结:互联网渠道的重要性无需多言,相信很多从事律师行业的朋友都或多或少的都学习过互联网营销推广的知识,但还是要强调一点,那就是坚持。
论文写好之后为了发表都要投稿到期刊、杂志社,
这个时候论文就要经过审稿,才能决定是不是适合发表。
期刊网告诉大家论文审稿周期不一,核心级期刊审稿时间最长,时间大概
1、刚入行没有经验的律师建议通过家人、朋友、同事介绍,平时多走动,多慰问,也可以适当在朋友圈发一些自己经手的案子,或者是自己对法律的看法等,刷刷存在感。2、提供法律援助,刚入行,或者名气不是很高的律师建议前提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一是可以积累经验,二是可以积累名气,虽然会花费自己比较多的时间,但是我们要用长远的目光去看待,毕竟很多当事人不了解自己的话是很难合作收获案源的,相反,提供了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之后,也可以通过他人对直接的评价或者是口口相传,案源会自动上门的。3、在自己还不能独立走路的时候,学会借力。因此,刚开始做律师,不要急于自己独立去办案子,您可以寻求做老律师的助理或者做某团队律师驻某企业的定点律师。4、懂得营销自己,你再有实力,再牛逼也要别人看得到才作数,很多青年律师吃亏就是吃亏在这里,因为本身人脉少,经手的案子更是寥寥无几,现在的社会都是看数据说话,你什么经验都没有怎么去说服别人找你合作,打官司。所以说适当的网络营销也很有必要。但是要懂得自己的需求,就比如合作一些法律门户网站,像找法网,如果你是单纯想要案源,多多益善的话建议选择问答广告,精选律师等;如果是想要提升知名度,接高质量的案源,以质量取胜,那么可以选择首页广告、专业承包等。5、自媒体营销,除了法律门户网站,有精力有时间的律师可以选择在各大社交平台发布自己的文章、视频等,重在质量,而且要坚持,积累一定的粉丝数量或读者之后,这些人将成为你的潜在客户。另外除了自己发表文章,也可以选择去投稿,主动参与新闻媒介报道的社会热点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哪怕就是在报纸上说上三五句点评或者在电视上露一张小脸,那都是积累与财富。
(全网最全)律师如何有效获得案源?新律师开拓案源的方法有哪些?
青年律师们,新手律师们,关于找案源,看这篇文章就够了,全网最全,如果想借助互联网找案源,那更应该看,本文适合所有律师。每位律师经过十几年的寒窗苦读,拿到了本科毕业证,奋力为司法资格考试背水一战。面对一年只有10%的通过率,天未明,摸黑起床复习,挑灯熬夜无数次,背诵、理解数不清的法条、做了无数道习题、模拟题,日复一日,知识点过了一遍又一遍。通过法考只是实现律师梦想的一块敲门砖,未来的路仍需坚持不懈的努力。
实习期满后,需要通过面试方可取得正式的律师执业证。成为一名律师需要的时间成本只有法律人最清楚。在其中脱颖而出的新手律师还有几年不等的成长期才能成为一名基本业务熟练的律师,但不管是新手律师还是资历深厚的律师,最需要、最关心的就是案源。案源是每一位律师立足和生存发展的首要前提,没有案源,找不到案源就意味着没有案件办理,没有收入来源,更重要的是没有施展才华的机会,再厉害、专业知识学得最牛的律师也会被荒废,从此“葬送”了一名律师的美好前程,所以,律师如何有效获取案源?新律师开拓案源的方式方法成为重中之重,下面带大家一起探讨:
对于律师来说,案源就是市场,案源的开拓其实就是市场营销,我们要抓住市场的脉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律师的法律产品推广出去,让大家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您,而案源的来源渠道无非就是人脉、宣传。
一、传统方法(人脉为主,嫌麻烦的可直接跳转后面查看互联网渠道的获客方式):
1、利用好熟人圈子
通过亲朋好友推荐、老客户推荐、参加同学会、参加老乡会等,推送自己的个人名片,告诉大家您是一名律师。因为律师的职业特殊性,让人非常敬畏,如此一来会加深大家对您的印象,而且大家潜意识里已经记住您是律师这个事实,以后遇到任何法律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您。其实,从自己的人际圈开始挖掘,是绝大多数律师第一桶金的来源。
2、找大的律所挂靠
大的律师所资源雄厚、案件类型各式各样,而且所办理的案件大、影响力大,当您有机会接触这些案件时,您的视野就会非常广阔,您在其中所学到的技巧、积累的实战经验也是很足的。
3、跟在资深大律师身后,协助办案
律所的资深律师都是手握不少的案源,总会有些案源没有办法分身处理,这时候就需要其他律师协助。认真做好每一位老师、同事或同行转办或需要您协助办理的案件,您认真负责的态度,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样以后别人有好的案件合作,就会第一时间想到您。
4、加入律师团队
当自己还不能独立走路的时候,借助别人的“搀扶”和使出自己储存的“能力”一起走路,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刚开始做律师,不要急于自己独立去办案子,您可以寻求做老律师的助理或者做某团队律师驻某企业的定点律师。同时,自己要端正思想,任何岗位都是从基层、从小事做起的。
5、参加或举办各种沙龙、论坛、讲座、演讲
想要低成本地营造高密度的潜在客户群体,演讲、开讲座是最好的办法,这就是点对面宣传,起到四两拨千斤,会场播种,广泛种草的效果。律师通过演讲、开讲座、举办沙龙等活动,可以与客户面对面进行交流,把自身的优势及高大自信的形象很直观地展现在客户的视野中,而且在现场有提问的环节,客户把问题抛出来后,律师通过现场给予专业的解答意见更具有说服力。
其实“讲”能够“讲”来业务、讲来案源,“演讲”能够征服客户,讲得好可以套牢客户的心,这个案源基本上就是稳稳地收入囊中。同时,“演讲”能够征服法官,讲得好,法官被您打动了,这个案子基本就“赢”了,而且给客户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树立了高大、专业、自信的形象。
6、走法律援助之路
不要狭隘地认为:法律援助就是等各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那点法律援助案子才是法律援助。也不要狭隘地认为:法律援助都是费力赔本的苦活路。其实,新手律师要主动地参与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法律援助和自己经过判断后认为值得参与的社会法律援助,而且法律援助的范围不要局限于您所在的省、市、县,要将眼光放大于全中国,借机扩大知名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案源。
7、融入更多社交圈,扩大人脉资源
曝光自身的律师身份,人脉的积累与扩充,并不是每天坐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喝着茶,坐等客户找上门,坐等机会的来临,而是要把自身投入到更多的社交圈,扩大自身的社交范围,拓展视野,认识各行各业的人,这样才有利于自身的发展。
8、利用周六日休息时间,在比较繁华处摆摊设点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代书;到一些个体商贩密集的市场去逛逛,顺道派发名片。
9、平时有空多到法院立案庭转一转,借机会先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介入再谈接案;开庭时去旁听,与没有聘请律师一方沟通;去劳动局门后蹲点,印发名片,宣传等。
10、抽空到一些公司、企业去看一看,争取与公司、企业的领导接触、交谈,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同时也介绍自己,介绍自己的律所,宣传法律知识。
11、经常参加一些企业家的联谊会、商会和行会,多认识一些公司领导、各业界大咖。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大家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也随之增强。日常生活中,稍有一些法律问题或纠纷时,更趋向于寻求法律的帮助。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大家对网络的依赖非常“严重”,手机都是寸步不离手的,有什么事情第一时间都是找“度娘”,毕竟互联网中集思广益,可以筛选出很多对自己有用的信息。这也表明了有些传统的营销方法或许已经不适用,我们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借助互联网、自媒体的力量来开拓案源市场、获取更多有效的案源,再也不用费力地四处奔波。也凸显了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的重要性,传播速度会非常快。
律师必须懂得宣传,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意识在现在已经不适用了,如果继续固守这种思想必将落后于时代的步伐。通过互联网的宣传,是一种知识、文化、智慧、经验的积累和沉淀,把自己是律师的身份暴露在网络上,就是系统地将专业的法律知识发到网上去,塑造律师的专业形象,树立个人品牌,以供全世界的人搜寻。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案源来源渠道的第二大方法:
二、现代方法(互联网宣传为主)
1、搜索引擎推广
搜索引擎推广方法又可分为多种不同的形式,常见的有:登录免费分类目录、登录付费分类目录、搜索引擎优化、关键词广告、关键词竞价排名、搜索排名、网页内容定位广告等。总结一句话:付费的贵,免费的耗时间并且不是每个律师都精通SEO推广。
2、建立律师的个人网站
有独立的域名,此种律师推广方法优点是能更好的掌控律师网站内容,更全面的包装律师本人。但是律师要结合自身的优点、利益点、兴趣点、专业领域强项、特长、弱项等进行全面分析。要准确寻找自己未来长期的定位,千万不要让自己一辈子都是一个万金油律师!物以稀为贵,您只有在某一领域成为专家,您才能从众多律师中脱颖而出。
3、开设与运营各大自媒体账号
开设包括但不限定于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一点、企鹅、网易、头条、知乎、博客、百家号等各大自媒体账号。律师需要营销,更需要有目的、有针对性、有规划的营销。律师运用内容营销是一种非常好的营销方式,通过内容营销塑造品牌、开拓案源是大势所趋。如果您选择内容营销,那么内容的创作和传播是两大核心环节。从传播渠道选择而言,微信公众号、头条、一点、企鹅、网易、微博、博客、百家号等传播已经越来越受到众多法律从业者的喜爱,特别是微信公众号,对于刚入行的律师,没经验、没资历、没人脉、没资金,利用各大自媒体进行内容营销更是提升知名度的好机会,往往会被搜索引擎青睐,会有不错的排名,对于推广有一定帮助。
4、软文推广
一个优秀的律师不仅专业能力优秀,理论知识也非常丰富。没有多少案例经验的年轻律师可以通过理论文章来展示自己的能力;而对于经验丰富的律师,更可以通过文章来总结经验,传道受业,进一步提高自己。以写文章、发表文章为契机不断提升自我写作水平与修养、扎实专业知识,增强荣誉感与责任感。努力通过各种途径发表自己的观点、文章甚至著作,包括杂志、会议、论坛、专业网站、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号等,在这些平台上展示自己的文章,无形中形成了你的低成本持续获客通道,如果您的潜在客户看到您的文章,就可能顺藤摸瓜找到您,这是点对面无差别攻击。
5、争取上电视,参加公益普法节目
新闻媒介都有很多的公益活动需要律师介入,这就要求律师养成看报纸、电视的习惯,当看到有关信息后主动与编辑联系,毛遂自荐。但一定要记住:不要和记者、编辑谈报酬,要以公益之名来打造自己的公益大使形象。平时还要主动参与新闻媒介报道的社会热点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哪怕只是在报纸上说上三五句点评或者在电视上露一张小脸,那都是积累与财富。
6、朋友圈晒判决书与开庭传票等
律师朋友圈晒判决书与开庭传票,这也是宣传的一种手段、可以说是零成本,这样可以让朋友圈的人知道,您最近在忙什么样的案件,证明您不是闲着没事做的,也是有客源的,可以胜任该类型的案件。时常在朋友圈刷刷存在感,借此来打响自己的知名度,以便日后大家遇到类似问题第一个想到的人是您。
7、建立或加入普法微信群
QQ与微信也可以做为一种对外宣传和联系的工具,保持社交性质QQ群、微信群活跃度,提高自身是律师的知名度。因为大家对一个人的认知度都是先从言行举止开始的,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给大家带来了便利,通过互联网传播自身的信息。准确定位一些自己擅长的垂直QQ群与微信群:比如你擅长金融法律的,就去一些创业群、金融群,里边有大量需要投融资、股权、私募、上市需求的潜在顾客,他们一定会有相应的法律问题;如果你擅长婚姻家事案件的,就多泡一些妈妈社群;如果擅长公司法、劳动法的,就去泡一些管理社群、HR社群等。
8、入驻大型的法律咨询平台(强烈推荐)
入驻大型法律咨询平台,特别是一些大型的付费法律咨询平台,真正把知识变现。为什么本人建议一定要入驻付费的法律咨询平台呢?原因如下:律师行业卖的服务是知识加时间,愿意为知识付费的客户虽然不一定是大客户,但一定是尊重知识,并且质量相对好的客户,而付费法律咨询平台的作用就是帮您筛选这种有质量的客户。个人不太建议入驻那种需要律师花钱认证的平台,本质上虽说律师花钱入驻平台获取案源,实际上还是通过免费咨询筛选案源,导致了这种平台的客户质量不是很好,很多客户都是想要免费咨询,根本不接受付费咨询,转化率非常低。同样是筛选客户,为什么不入驻一些付费的法律咨询平台?一步到位筛选到有质量有价值的客户,省时且高效。
一个好的律师平台提供的便利肯定是非常多的,包括不限定于品牌曝光、资源对接、赚取咨询费、线上客户转化为线下案源等,几乎涵盖了律师们所有的需求。所以,一定要充分利用好互联网的优势,选择入驻一些好的律师平台。比如这种客户付费咨询平台,律师筛选出来的案源客户都懂得尊重律师的知识及宝贵时间,而不是蹭免费咨询的,并且转换成案源客户都是高质量的。
此外,律师们要珍惜现有进行过付费咨询的客户,不管标的额大小,律师都要把客户当成“上帝”,用心解答每一位客户的咨询,以便获得更多的回头客。更好地完成律师与客户在线上的前期沟通,达成意向后再到线下详细沟通委托事宜,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降低沟通成本,提升客户的体验。律师的知识价值来源于知识付费,有价值的客户也来源于知识付费,即律师的案源来自于愿意付费的客户。
9、利用快手、抖音活跃起来
快手、抖音这两款短视频APP,近些年来成为了热搜社交软件,律师们通过直播来宣传法律知识,发一些与法律相关联的短视频,存储更多地潜在客户;还可以与一些粉丝量特别雄厚的网红合作,效果会更佳。
10、建立自己的律师圈,资源对接共享
多交一些律师朋友,不管是本市、本省、外省、外国的,都不要拒之门外,要养成广交朋友的习惯,律师们可以在律师圈内对接全国法律界同行的特殊资源、背景、人脉、能力、项目及代办、推荐、求资源、求人脉、求合作、求帮助、求机会等。下图是某某我顾问线上法律付费平台的一个资源对接功能,超级实用。
11、塑造个人品牌:练就律师的核心竞争力
律师个人品牌的确立同个人的专业能力、口碑、关系网、行业地位、影响力等密不可分。品牌律师通常要具备如下条件:
(1)有自己擅长的领域。当律师在一个领域做到顶尖专家后,自然会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
(2)有拿得出手的成功案例。律师要有自己的代表作和标杆案例,不仅能唬住客户,也能让圈内津津乐道、口口相传。
(3)有十足的专业功底和办案功力。品牌都是以实力为尊,以实力为基础。律师不仅仅是帮别人打官司的人,您还能提供很多很多的优质法律服务,您是一个有着专业技能的、“金钥匙”般的法律服务者。
(4)有一定的个人魅力。不凡的个人魅力和个人修养,是品牌律师的必备要素,否则,平淡无奇怎么能对得起品牌二字。
(5)有相当的业内影响力。不仅能得到圈子内(不限于同行、法官、检察官等)的认同,还能得到当事人及其亲友们的认可。
营销从来就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尤其是律师行业,很多时候我们销售的不是一件具体的产品,而是我们自身与我们的服务。所谓金杯银杯不如口碑,不管时代如何变迁,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永远是最直接有效的宣传方式,与其迷茫抱怨、好高骛远,不如尽心尽力地服务好当下的客户,为未来铺实道路。律师是一种服务行业,客户体验至关重要,对于客户需求,应该积极响应、及时反馈、主动沟通、竭力办妥,争取服务一位,满意一位,进而围绕这一位,拿下其圈子中的更多人。
总结:互联网渠道的重要性无需多言,相信很多从事律师行业的朋友都或多或少的都学习过互联网营销推广的知识,但还是要强调一点,那就是坚持。
1 这个问题不具有明确的结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2 双核专家审稿的结果可能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文章质量、期刊需求、审稿人主观因素等等。3 如果文章被拒了,作者可以从拒稿信中了解到审稿人的反馈意见,重新修改后再次投稿,以提高文章被接受的可能性。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发表。总之,审稿结果并非完全可预期,需要积极面对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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