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化工学院11月19日对外发布声明,因收到实名举报,学院成立了专门调查组,经初步调查核实,张裕卿教授存在学术行为不端事实,目前学校已经与张裕卿解除聘用合同,其它问题将进一步调查核实。11月19日晚,记者查询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官网发现,在“师资队伍”页面中已不见“张裕卿”的姓名和介绍。
记者了解到,举报人为原天津大学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吕某。在举报信中,吕某称其来自普通的农民家庭,于2014年被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师从导师张裕卿。举报材料称,张裕卿在2011年到2020年间,所做的实验、发表的论文多次造假,并多次帮助其女儿发表论文等。
读完吕某整个举报信,实在让人感觉非常震惊。天津大学作为一所著名的985大学,而且化工专业全国第一,却出了张裕卿这样一位造假大师,而且还是明目张胆的造假,带着学生一起造假,不可思议。
扩展资料:
学术造假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由学风不端导致的学生教师急功近利的行为,如论文抄袭、搭车署名、粗制滥造编凑教材等;
第二类是利用职务职位和社会影响力进行不正当占有学术资源,如垄断学术资源、甚至侵吞科研经费等;
第三类是指从法律界定上讲,已经对知识产权、著作权和发明专利等构成了侵害的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认为,对于第一类行为,应当侧重从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术道德方面予以引导,而对第二类和第三类行为,则应该严格执行现有法律规定或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法律性规定,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约束和防范学术造假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天津大学一教授被实名举报学术造假,校方:属实,已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