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很多会议获奖的论文,投稿到杂志时,都是注明了文章曾获得**奖!这不算一稿两投。会议上发表的论文理论上还无法算做公开发表的文章。这就好像,发表的论文可以拿去评奖,评奖的论文也可以再拿去发表。——山东期刊采编中心 答复。(百度搜索我们)
可以再投稿。“内部刊物”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新闻出版物,只是系统内部交流的文字材料,在“内部刊物”刊登作品视为同行之间交流阅读,尚未公开发表过。只有在取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刊号的报刊发表,才属于“公开发表”。因此,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再投稿仍然属于第一次投稿的“首发稿”。
建议还是不要,这样不怎么好。
如果想再发布的话要大规模修改。
如果是在传统媒体发表了的,投稿会受限制。但也得看你往哪儿投?有几个地方可以投。第一:需要二手稿、文摘稿的报刊杂志。但稿费一般不超过千字三十。《故事会》《读者文摘》对二手稿的稿费较高。第二:投出版社,结集出版。这个绝对没问题,可以投。稿费最高到千字二百也说不定。第三:其他。如不付稿费免费宣传的媒体、允许已发表文章参加的文学大奖赛等。以上说的是文学类的文章。如果是学术论文、新闻、职务行为文章等,又当别论。楼主应当说清楚是什么样的文章,在什么样的地方发表的。这样才能对症回答。
第一,看关于你文章发表有没有附属的义务。例如不能一稿多投,或者职务作品的限制。第二,就是看作品的性质是不是适合公开发表,牵涉到国家机密之类的不行。第三,如果没有上述情形,你可以发表,(我理解的意思是文章是你写的,你独自写得,如果合作作品还得征求合作者的同意)
不能,否则出版社追究你的责任
如果已经被发表了的话,就不能在投稿了。因为发表权是一次用尽的。再投稿,原出版社会追究责任。
同意上面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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