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还是不要,这样不怎么好。
如果想再发布的话要大规模修改。
可以再投稿。“内部刊物”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新闻出版物,只是系统内部交流的文字材料,在“内部刊物”刊登作品视为同行之间交流阅读,尚未公开发表过。只有在取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刊号的报刊发表,才属于“公开发表”。因此,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再投稿仍然属于第一次投稿的“首发稿”。
可以的 只是要看看你文章的内容 只要不涉及国家 机密就每市的
是的,原则上是不能再发表的但转载除外,如果你在一本杂志上发一篇散文,而像《读者》这样的文摘性杂志又转载了这篇文章,这样是可以的,只是要注明原载的出处
要是哪个杂志社确定不发表你的文章,你可以在投别的杂志社.
第一,看关于你文章发表有没有附属的义务。例如不能一稿多投,或者职务作品的限制。第二,就是看作品的性质是不是适合公开发表,牵涉到国家机密之类的不行。第三,如果没有上述情形,你可以发表,(我理解的意思是文章是你写的,你独自写得,如果合作作品还得征求合作者的同意)
只要是在期刊发表过的都是不可以再去发的
83 浏览 2 回答
231 浏览 8 回答
239 浏览 3 回答
268 浏览 10 回答
140 浏览 5 回答
233 浏览 7 回答
218 浏览 3 回答
285 浏览 5 回答
148 浏览 5 回答
87 浏览 3 回答
174 浏览 9 回答
312 浏览 5 回答
155 浏览 3 回答
265 浏览 5 回答
143 浏览 2 回答
252 浏览 7 回答
227 浏览 5 回答
137 浏览 3 回答
273 浏览 5 回答
175 浏览 6 回答
119 浏览 4 回答
147 浏览 5 回答
215 浏览 4 回答
143 浏览 4 回答
144 浏览 6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