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拥有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能力强。其中,绝大多数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绝大多数教师是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多名教授、副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和校级“百人工程”;多名教授担任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副会长和常务理事。陈泉生,福州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政府法律顾问,1995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1997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帖。从事环境法学研究近20年,迄今公开发表科研成果近百万字,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家权威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三十多篇,主编两套系列专著:《生态与法律专题研究丛书》和《环境法学系列专著》。主持过十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以上课题成果获省部级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十多项。邹雄(1963.12-)男,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任理事、福建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州市律师协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福建天长律师事务所律师。迄今已主持或参与过八项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出版专著一部(《环境侵权救济研究》),参编教材一部,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叶知年福建永泰人,1966年7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为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要学术成就:《中国合同法新论》(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电子商务法论—电子合同研究》(福建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无因管理及相关债之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黄辉1990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经济法专业。现任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主要学术成就:《网络隐私权的法律问题研究》 司法部中青年项目、《WTO与环境保护研究》省社科青年项目、《网络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研究》省教委项目等十几项省部级研究项目,在法学刊物发表论文几十篇。汤黎虹曾任福州大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现为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法研究会会长。现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法。著有《社会法学》、《社会法通论》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