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按培养计划完成学业的应届毕业生或提前毕业的研究生,以及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可提出学位申请。(二)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要求。硕士学位申请者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可授予硕士学位: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4.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5. 能比较熟练地运用1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能撰写论文摘要。(三)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必须在本学科领域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与学科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必须为西藏民族学院)。(四)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合格(达到或超过3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