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据了解,教育部2013年开始实施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学位申请人员出现由他人代写的作假情形,可以撤销学位获取资格,并且三年内不能申请学位。对于论文中介的经营行为,由于他们没有在经营范围内经营,工商局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代写论文涉及中介与需求方、中介与代写方两种交易,记者通过搜索案例了解到,前种交易最易出现纠纷,主要表现为代写的论文未通过学校查重检测或涉嫌抄袭,无法答辩,更有甚者,中介收到定金后便杳无音信。“论文代写是一种非法交易,违反《学位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京大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武磊在接受采访时说,需求方与中介之间订立的这种服务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情形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一旦双方出现纠纷法律将不予保护。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谭树杰对论文代写中中介与需求方之间服务合同的法律定性,表达了与武磊同样的看法。他表示,如若需求方将中介起诉至法院,法院也只能以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为由,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恢复原状。“由于交易在网上进行,中介身份及地址难以确定,即使作出判决,现实中很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