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依法执政的重要目的是维护宪法秩序,实现宪政。宪法与宪政,有如法制之于法治。宪法是宪政的基础。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的宪法,规定了施政的基本规则,据此可限制政治权力;同时,规定了公民权利,据此公民可以制约政治权力。但是,有宪法不等于实行了宪政,只有建立起宪法秩序才能有宪政。宪法秩序是宪法的实践方面,即在政治关系中执行和实现了宪法。所以,良好的宪法秩序是法治的重要目标和结果,更是是否厉行法治的重要标志。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我国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根本依据。我们党坚持依法执政,首先必须自觉地以宪法为根本准则,维护宪法尊严和保证宪法的实施。这就要求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健全宪法保障制度。为此,宪法应当进入司法。要研究和健全宪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宪法监督程序,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能得到纠正。其次,要进一步健全依法执政的法制。依法执政要求执政党的执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目前我们党依法执政所依据的主要是国家政权运作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还不能适应依法执政的法律需求。因此,有必要研究和制定、健全有关的法律,科学界定执政党的领导职能、执政方式和执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关系,从法律制度上保证执政党对国家政权组织实行依法领导,保证国家政权组织依法行使职能不受非法干涉。这样,可以使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成果用法律巩固下来,为我们党依法执政提供更为充足的律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