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否为职务作品的核心是创作的目的在于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工作任务,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一般来说,对于什么情况下的作品是职务作品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其一,作者与本单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即作者属于本单位的职工,而且享受本单位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其二,作品创作在本职工作范围之内。这里有两种情况,对于专业创作者而言,其工作任务就是创作作品,创作作品是他的一贯的任务。第二种情况是非创作人员,他的本职工作不是搞创作的,但本单位根据他在某方面的特长而交给其一部分创作任务,这种情况也属于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其三,所创作的作品与本单位的工作性质相符合,能为本单位的业务所使用。这一条很重要,特别是对于专业作者而言,他们的任务往往不是很明确的,只是有个较大的范围,这时就需要看其作品是否与本单位的业务相适应,适应即为职务作品,不适应则是非职务作品。综上:科研人员如果利用业余时间创作的、与本单位的业务不相适应的作品就不是职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