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稿酬所得需要在纳税义务发生时,由支付稿酬单位按照预扣率代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同时稿酬所得属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的一部分,而综合所得按年计征,年终需要汇算清缴。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的作品既包中外文字,比如小说,也包括图片以及乐谱等。需要注意外文作品的翻译、审稿、以及书画取得的所得,不属于稿酬所得,而应划分到劳务报酬所得。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采取预扣预缴与汇算清缴相结合的征收方法,即平台按照相关规定为作者预扣预缴,作者在下一年度3~6月份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稿酬所得在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时,原收入额打八折优惠后再享受七折优惠计算,稿酬收入实际上相当于按5.6折计算纳税;
在实际缴纳的个税中,与以工薪收入为主计算个税的方式相同。即先计算个人综合所得,按照相应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应纳税所得额适用3%~45%的七个等级的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条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第十八条 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
第十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