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之初,我在国营钱粮湖农场总场党委办工作,因此,有幸亲自经历和参与了这场改革。 正当安徽小岗农民冒着风险偷偷搞包产到户的时候,钱粮湖农场四分场二队也偷偷摸摸干了这种“冒风险”的事。1978年,这个队早稻大减产,干部们急了,怕全年任务完不成,一挨批评二扣工资(当年农场规定欠任务的按比例扣发生产队工资总额,最多扣15%,年终兑现),于是决定早稻欠产晚稻补,晚稻分田到户、产量包干、欠产全赔、超产提成。结果大家积极性来了,全队晚稻丰收,单产总产都大大超过早稻,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 那时,农场水稻生产年年都放两个空炮:一是亩产过《纲要》(800斤);二是晚稻超早稻,1979年早稻插完后,总场办公室即着手“晚稻超早稻”的工作,不想,我们将全场近200个生产队1978年的产量一排比,“奇迹”真的出现了:四分场二队1978年晚稻超了早稻,亩产过了《纲要》!大家高兴得不得了,立即派人下去调查、总结经验,准备大力推广这个典型。 下去的两位同志将情况调查回来后,立即在总场引发了一场争论。一些同志认为四分场二队的作法,就是毛泽东主席批判了多年的“包产到户”。“包产到户”,现在说起来十分轻巧,但在当时可是关系到主义、方向、道路的大问题。当时,总场几位领导同志明确指示:这个典型不能用。 我当时觉得这是个难能可贵的好典型,弃之实在可惜。心想:不管怎么说,增了产是事实。于是,我自己下去作了一次补充调查。当时,二队党支部书记非常紧张,以为闯了大祸。我对他说:不必紧张,我今天来不谈“主义”,只谈“利弊”,请你们讲讲,这个搞法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坏处。开完干部座谈会和职工座谈会,我更坚定这个典型没有错,下决心把它推介到全场。 调查回来后,我连夜写了调查报告,题目十分鲜明:《调动群众积极性的一种好办法——四分场二队水稻生产联系产量计酬的调查》。在介绍其作法和效果之后,根据自己当时的理论水平,从四个方面说明其没有违反社会主义方向和道路:一,分田到户,土地所有制没有变;二,计划种植,不是自由经营;三,稻谷公有,不是私有;四,生产大措施是统一的,不全是单干。写好后,我未请示领导,擅自以总场办公室第21期《情况摘报》,于1979年9月1日送党委各常委,同时发至全场各生产队。 材料印发后,很快,农场党委书记来到我办公室,脸色十分严肃。进门就问:“冬生同志,这个材料发了?”我平静地回答:“发了。”准备接受一顿大批评。结果,还算不错,书记听我回答后,坐在我的办公桌对面,沉默不语,我也没有做声,二人就这么对面坐着,空气都似乎凝固了。半晌,书记站起来说:“算提出了问题吧!”说完就走了。我想,他不明确否定、命令收回,也就是认可了这个既成事实,只是不便明说罢了。这篇调查报告,为农场以后实行家庭承包生产责任制作了一些思想准备。 1980年,我到二分场四队办点,书记挂牌,我驻队。这个队建队几十年没有一年盈利,全队600多人口,没一人住瓦房。他们想改革,曾搞过小队核算,但受到了通报批评。我去后,试着搞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农田管理到户,联系产量计酬,每500公斤毛谷发工资25元,每50公斤当日收摘的籽花发工资8元。这个作法,我没有正式向书记汇报,怕的是万一出了问题会连累他。当时这种计酬标准虽然低得可怜,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却很高,早稻亩产第一次突破了200公斤,达到226公斤。可惜当年秋雨成灾,全场水渍几万亩,这个队地势低洼,晚稻刚插下去就全部被淹,联产承包的效果未能完全体现出来。种春收作物蚕豆时,我们搞了包产到户,全奖全赔,每亩定交25公斤,多的全部自留。第二年收完蚕豆后,队党支部书记老程坐着个手扶拖拉机,给我送来满满一麻袋蚕豆。我问他收了多少,他说:“吓死人,6万公斤!”,我一听,真的吓了一跳。我办点到队时,全队1300亩旱地才收了蚕豆1850多公斤、油菜籽500多公斤,这次仅用不到600亩地(另外的旱地准备来年种甘蔗,未种蚕豆),就收了6万公斤,增产了30多倍,老百姓发了个蚕豆小财! 1980年10月,李金先同志调回钱粮湖农场当书记。为扭转农场连年亏损的局面,他下决心试一试,并组织专门班子研究这个问题。11月,我被从工作队抽回来参与这项工作。专门班子由总场副场长贺凤生同志带队,先后到常德、益阳地区一些农场考察学习,由我执笔写出考察报告,向常委汇报。接着,又由我写了农村改革的文件讨论稿,决定全面实行大宗作物联产到劳、小宗作物包产到户的责任制。但由于“左”的思想束缚,来自多方面的阻力还是不小。 1980年12月下旬,农场召开三级干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农业生产联产计酬责任制的文件。当时,许多人都反对文件上出现的“包”字。地委、行署和省、地农场管理局的负责人,接二连三地来农场,不主张农场搞这种责任制。我记得有次,一位副专员对李金先同志说:“老李呀,家庭承包,在岳阳,集体所有制的人民公社能不能搞,都还要考虑,你们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农场怎么能搞呢?”当时,除上面的压力之外,农场内部思想认识上也存在很大的分歧。有位支部书记公开地反对,他说:“就是蒋介石打到了六门闸(他生产队离六门闸只5公里左右),这个资本主义的分田单干,我也坚决不搞!”说实在的,农场党委书记李金先同志的思想是比较解放的,他每下去转一圈,回来总是兴奋地对我说:“我真的是每下去一次,思想就又解放一点!”但屈于当时的压力,他有些动摇了。原安排请益阳刘家湖农场一位承包了60亩田地的职工来大会介绍经验,结果在他上了我们去接的小车后,仍婉言谢绝了。文件讨论稿修改了好几次,凡是“包”字都被删掉或改为“联”字。 在这种情况下,我仍坚持向领导同志陈述意见,并于1981年1月8日写了篇思想评论,请总场广播站在会议期间播了几次。评论的题目是:《不要谈“包”色变》。文章说,为什么河南的那位农民会谈虎色变,因为他被老虎咬过;为什么我们一些干部会谈“包”色变,因为他们吃过“包”字的亏。他们怎会忘记,十多年前,他们根据中央的精神,搞过一阵包产到户,结果被当作“复辟倒退”、“方向、路线错误”,一顿好整,高帽子、黑牌子、麻绳子、篾板子,文攻武打,九死一生。文章批评那种认为生产关系只能进不能退、公有化程度只能高不能低、生产队规模只能大不能小、集体化就是集中化等“左”倾思想,极力为“包”字正名。尽管最终在正式文件中还是未能把“包”字保住,自己也落了个“固执己见”的名声,但为农场后来的深化改革造了舆论。没想到的是,20年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对外经济研究所和西部管理人才研究中心,邀请我参加2001年9月在成都举行的“WTO与中国新世纪发展战略”研讨会,点名要我带《不要谈“包”色变》这篇文章,并将该文入选《中国新世纪发展论坛》一书(入选号D264)。 农场全面推行联产计酬家庭承包责任制后,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第一年效果并不理想,怨言四起。省、地农管部门一次又一次来人调查,发了一个又一个负面情况的材料。省和中央一些新闻媒体(如新华社等)记者也来场多次采访有关情况,我多次接待他们并回答提问, 好在他们未发批评的稿件。但严重的是,1982年8月,地区农管局领导同志带着全文套红的农垦部湛江会议纪要,来钱粮湖农场召开全区农场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因为那个纪要有句国营农场不许搞个体经营的话,他们便认为钱粮湖搞家庭承包是错误的,必须退回去。 怎样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呢?9月初的一天,农场常委开会。会上,由于把当时农场存在的问题看过了头,加之上面又有明确的反对意见,因此多数同志主张坚决退,退的时间是在当年农业生产基本定局后,即10月以后。常委们一个接一个发言,意见大同小异,主张退的意见成了压倒优势。形势咄咄逼人,怎么办?我看到李书记额上直冒汗。我当时列席会议,看到情势危急,心想糟了。平时开会,书记很尊重我,大家发言后,他总结之前,总会问一句:“冬生同志,你有什么意见,可以讲一讲。”但我估计这次他不便问这个话了,就是问了,也不便因为我的想法而否认常委们的意见。情急之下,我在会议记录本上,迅即写了几句话,一无称呼,二无落款,写好后,撕下径直走上前去,放到书记面前的茶几上。几句话的意思大体是:一、坚信我们的作法与中央精神是一致的,不要对农垦部文件产生误会;二、新生事物有个发展完善过程,现在下结论为时过早;三、要分清支流与主流,更不要把我们工作上的失误归咎于责任制本身;四、就是今年的收成仍不好,也要坚持搞几年再说;五、今天会议的情绪千万不能传下去,否则不堪收拾。李书记在总结时,充分阐述了我写的这些观点,稳住了局势,避免了农场改革眼看就要发生的一次大反复。李书记调市里几年后,一天我去看他,他还讲起了这件事。他说:“你还记得吧?那天你给我一个条子!那次好危险,当时我急得脑壳直发胀,不知怎么讲。看了你的条子,我一下就清醒了,一下就扳过来了!”他说话时眉飞色舞,站起来右手一划,笑得好开心。 1982年年终总结,七分场报来一个承包大户典型,五队一个小队长姚全福,卸职承包了246亩低产水田,一季产粮8.35万多公斤。当时,队里这片水田离居民点很远,职工戏称“台湾”,地质及灌溉条件都很差。1981年发包时,谁家都不要,队委会无法,只得将其分割给全队每个承包户,结果这片地变成了“搭头”,基本荒芜。为了种好这片地,姚全福承包了,并放弃队里为他安排的新住房,举家迁住在那里的一个鸭棚里。材料报上来后,总场多数领导同志不同意宣传这个典型,认为老姚请了一名“长工”,插秧扮谷时又请了许多“短工”,是典型的“雇工剥削”。但我觉得这是一个有新意的好典型:一是思想好,二是规模大,符合农田向种田能手大户集中、走专业化路子的方向。我便邀了办公室另一位同志,到实地去作了进一步调查,并联名写了一篇稿子,被《中国农垦》杂志采用,于 1983年第三期发表。从此,姚全福红火了,被评为市劳模、省劳模,省、市电视台多次采访报道,现在他还在经营这片土地,累计卖给国家粮食250多万公斤,贡献很大。 姚全福这个典型对钱粮湖农场1983年开始大办家庭农场和发展专业大户,起了很大的引导作用。七分场副场长庞长发辞职下海,承包万亩采桑湖,办起生猪、水产综合养殖的家庭大渔场,名扬全国,参观者络绎不绝。庞长发后来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我为他写的报道,选入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中外文化书林《当代群英谱》上册。 1983年春,我应邀参加省社科院、哲学学会、经济学会、农经学会等单位联合举办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理论研讨会。参加这个会的有几百人,有省政府的一些领导、各学会的一些名流学者、各大学的一些教授、省市党校的理论权威及各地市县一些做具体工作的同志。岳阳地区有4人参加,我被邀出席,深感荣幸,受益匪浅。那次我带去的两篇文章均被采用,《完善农场责任制要注意自己的特点》一文,被1983年第二期《湖南农业经济》杂志发表;《“包”字显灵的奥秘——从心理角度探讨承包责任制成功的内在根据》一文,被选入会议文集,发到全省各地、市、县。 1988年8月,省委、省政府授予我“湖南省党政机关秘书先进工作者”称号,名单还上了《湖南日报》。得此殊荣,实感惭愧。秘书生涯20载,不是没有一点贡献,但真正算得上“先进”的,也只有农村改革之初的那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