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副教授任职达规定年限以上,在此期间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3篇以上论文,要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主编或参编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以及带硕士生一届以上,外语考试合格等条件。
能胜任本专业一门或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成绩优良,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能够密切联系实际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就。
提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者在生产技术方面有较大的贡献,或者在业务技能上有较高的造诣。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
各校规定不一
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副教授是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名称,仅低于教授,其职责、任职条件、聘任办法等,各国、各校规定不一。
中国1986年规定,除思想政治、健康状况等高等学校教师应达到的共同要求外,主要任职条件:任讲师5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后已任讲师2年以上,且具有本门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教学成绩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