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2022年为企业用电优惠政策如下:1、自(专)用充电桩(群),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投资主体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单个充电桩(群)最高20万元。2、经营性集中式公(专)用充换电站,是指向当地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充换电设备装机功率不低于315KW,且面向社会所有车辆开放经营的充换电站。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公(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补贴标准按照自(专)用充电桩(群)补贴。3、多个主体共同建设的公(专)用充换电站,自行协商确定其中1个投资主体为补贴申报单位。4、充换电设备装机模块总功率与外电容量不符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