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副高以下职称的中小学教师(除教研员)不严格要求发表论文,有县级以上评奖的即可。
学校教师
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参编过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
校(园)长
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参编过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
教研人员
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参编过经国家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