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范围和频次,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第九版)》执行。
2.恢复公交车运营、餐饮堂食,洗浴场所开放。进入公共场所,严格执行限流、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健康码”,科学佩戴口罩。除医疗机构、养老福利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外,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市民通过互联网平台、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感染、治疗咽干咽痛等“四类药品”,不再需实名登记信息,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持续优化调整。
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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