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我院(系、所)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前,须按以下要求之一发表学术论文:1.发表的学术论文有一篇为B类(含B类)以上SCI收录论文;2.发表的学术论文有3篇被SCI/EI收录,且有一篇发表在《中国电机工程学报》或《电工技术学报》上(特殊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在《中国电机工程学报》或《电工技术学报》以外同等级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是否可以授予学位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从严认定); 学位申请人发表或被接收发表的学术论文中,至少有一篇是以外文全文在C类(含C类)及以上刊物上发表。 学位申请人发表或被接收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其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与导师共同发表的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可为第二作者)。对于“同等贡献作者”排名的认定,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校人[2008]28号文)执行。 本规定自2006级入学的博士研究生起施行。
博士论文要求如下:
1、论文字数根据专业及课题不同要求在8000字以上。
2、论文内容应完整、准确,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分析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
3、论文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制图标准。
4、论文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要求。论文中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应加以注释。
5、文稿中的插图、照片,必须确保能复制或微缩。
注意事项:论文投稿前,须提交课题组老师审阅,所投期刊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
1、博士在读期间所开设的各门学科考试成绩必须全部合格。2、博士毕业论文必须有新意,并且是个人独立完成,不抄袭,不带写。3、博士论文必须有明确的论点,有充足的论据,有众多的数据支撑你的论据,有结论,有前展性,并能够在实践中有应用前景。4、论文答辩时,必须有条有理的回答专家评委提出的所有问题,和质疑,并有2/3的专家评委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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