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如果主动撤稿的话,那么肯定是因为自身的原因,可能是不想在该本期刊上发表了,或者是其它一些自身的情况,这时就需要作者向编辑部说明一下情况。据了解,有研究显示,有撤稿行为的作者,相当一部分五年内没有再发表过论文。而且如果作者由于个人原因撤稿两次,编辑部将在2年内拒收有其署名的稿件,相当于将作者拉入黑名单两年。如果是编辑部主动撤稿的,那么就说明是有一定的问题,而且是比较大的问题。因为文章没什么问题的话,一般是不会撤稿的。编辑部撤稿的原因很可能是文章学术不端、重复发表、一稿多投等,如果有以上的原因,那么也不仅仅只是撤稿了,而且还会让作者承担一定的责任,可能会在2年内不发表其署名论文。所以如果作者的文章是编辑部撤稿的,那么近两年就不要想着发表论文了。如果是个人原因不想发表,要看有没有出录用通知了,出了录用不一定能撤稿,强行撤稿损害个人信誉,对后期学术生涯也不利,建议不要做出这种行为,有些期刊也是规定了不能黄稿的。如果是因为查重、学术不端等文章问题,那期刊社那边会自己撤掉你的稿件,就不是你能决定要不要撤稿了,可能会被打入黑名单以后就发不了那本期刊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