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历史悠久,是荆楚重镇、楚文化发源地之一。因位于荆山山脉之南,取山南为阳之意,故名当阳。当阳古为权国,春秋时为楚地。战国时秦始建当阳县,属南郡,当阳建县距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西汉初属临江国,后称江陵县。西汉景帝中元年间,析江陵复设当阳。晋改长林,南北朝时为当阳,后旋改旋复。唐后隶属迭有变更,而县名称基本未变。1948年7月,成立荆当县人民民主政府。1949年5月,荆当分设,成立当阳县人民民主政府,后改为当阳县人民政府,隶属宜昌地区行政公署。1988年10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当阳撤县设市。当阳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当阳市从1989年1月1日起正式建立。 从20世纪50年代起,在境内赵家湖、马家林、刘家河、杨家河等地,先后发掘古遗址、古墓群,从出土文物中,证明在新石器时代,沿沮、漳河流域,已形成原始社会群落,开始农牧业生产。 夏 当阳地属荆州之域。 商 “武丁后裔于汉西建立权国”,当阳地属权。 周 春秋时期,楚武王克权,当阳遂为楚地。战国时期,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公元前278年),白起伐楚,在郢都置南郡,始设当阳县。其境东临汉水,西抵沮河,南至麦城,北达今荆门中部。 秦 取消当阳县,其地并入郢县,属南郡。 西汉 当阳地域初为临江国,后置江陵县。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148年),析江陵复置当阳县,领辖境域如初,其县城后迁至沮漳流域,滨临漳河。新莽代汉(公元9~24年),升编县为南顺郡,领鄀县、当阳县。 东汉 建安十三年(208年),魏武得荆州,废南顺郡复置编县,与当阳县同属南郡。十四年,曹仁败北,当阳、编县同属东吴南郡。建安十九年,吴蜀分荆州,当阳、编县属蜀汉。建安二十四年,关羽败麦城,蜀失荆州,当阳重属吴。东汉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为报诸葛亮火烧新野之仇,亲率精骑5000人马,从襄阳出发,追击刘备到当阳。刘备带领几十个随从仓皇逃走,随军眷属和上十万百姓都被曹军围困。赵子龙为救刘备妻小,单枪匹马与曹军大战长坂坡,杀了个七进七出,救了糜竺和甘夫人,又救出阿斗。从此,赵云获得了盖世英雄的美誉。“赵子龙单骑救主”的故事,也成为千古美谈。 晋 西晋沿吴制。东晋永和八年(352年),划当阳县东境置武宁县。隆安五年(401年),移沮漳流域2000户设武宁郡。同时,废武宁县设长宁县。当阳县境西迁,领地越过沮水,辖区至原临沮县南境。当阳县城迁至今玉阳镇。当阳、长宁同属武宁郡。不久,与编县同属南郡。 南北朝 宋、齐沿晋制。梁天监元年(502年),划当阳、编县地置安居县,属南郡。西魏大统元年(535年),划当阳地置绿林县。当阳、安居、绿林同属上黄郡。北周武成元年(559年),当阳、编县合并,置平州。 隋 开皇七年(587年),废平州为玉州,属荆州总管府。开皇九年,废玉州及所领属地,复置当阳县。开皇十八年,废安居县为昭丘县。大业元年(605年),废昭丘县为荆台县。不久,将荆台并入当阳县,属南郡。 唐 武德四年(621年),将当阳改称基州,不久改为平州。武德六年,改平州为玉州。八年,废玉州,复置当阳县,属江陵郡。贞元二十年(804年),废当阳县为荆门县,属江陵郡。 五代 后晋天福元年(936年),在当阳设荆门军,领长林,属江陵府。 宋 北宋开宝五年(972年),复置当阳县。荆门军治移长林,领当阳县,属荆湖北路。熙宁六年(1073年),废军,当阳、长林县属江陵府。元佑三年(1088年)复立荆门军,仍领长林、当阳县。南宋绍兴十四年(1144年),废当阳入长林县,属荆门军。绍兴十六年,复置当阳县。荆门军移至荆门,属江陵府。端平三年(1236年),荆门军迁回当阳,以长林为属县,属江陵府。当阳县治废。 元 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荆门军为荆门府,仍治当阳,属河南行省。至元十五年,改荆门府为荆门州,仍置当阳县,隶属荆门州。随州属荆湖北道宣慰司。 明 洪武元年(1368年),当阳县隶属荆州府。洪武四年,当阳县属荆门州。十年,废当阳入荆门县,属荆州府。洪武十三年,复置当阳县,属荆门州。嘉靖十年(1531年),当阳县随荆门州隶属承天府。 清 顺治三年(1646年),改承天府为安陆府,当阳县随荆门州属安陆府。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升荆门州为荆门直隶州,当阳、远安随州属湖北布政司。 中华民国 实行省、道、县三级制。当阳县于民国元年属襄阳道,民国2年属荆宜道。21年,废道存县,当阳属湖北省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25年,属湖北省第六督察区。 其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1932年成立荆当县革命委员会。1940年成立当阳县行政委员会。1948年7月成立荆当县人民民主政府。1949年1 月成立当阳专署,辖荆当县。1949年5月撤当阳专署,成立宜昌专署。同时,荆当分治成立当阳县人民民主政府,隶属宜昌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阳县人民民主政府改称当阳县人民政府,此后,县治机构名称虽几经变更,但县名及隶属关系未变。1955年,当阳县人民政府改称当阳县人民委员会。1968年9月成立“当阳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1日恢复当阳县人民政府,属湖北省宜昌地区行政公署。1988年10月22日,国务院批准当阳撤县设市。当阳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当阳市从1989年1月1日正式建立,隶属关系未变。1992年3月,宜昌地市合并,当阳市隶属宜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