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创、省创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2、结题验收前,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验收表”、“经费使用记录表”和“项目内容诚信声明”(见附表)。3、提交完整的项目研究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撰写规范见附件)、项目成果简介和项目任务书所规定的结题验收必需的其他各项材料。其中除“实物、发表论文、软件、专利”视项目任务书是否有规定以外,其余“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论证材料、经整理归类的原始记录、心得体会、电子展板”等项必须提供,否则不能参加结题验收。此点作为结题验收资格审查条件,由各学院课外研学秘书负责审查把关。(结题材料需要做好目录装订成册)4、学院课外研学秘书老师负责答辩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资料的齐全程度和质量等,并签署意见(结题验收表中第八栏)。5、学院教学院长需签署是否同意该项目在当期结题的意见(结题验收表中第九栏)。6、结题项目在提交纸质材料同时,须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同步提交全套结题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注:网上提交结题材料前,需在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表”,否则无法申请结题。7、结题验收时,项目组成员应全体到场,回答专家组的提问、听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阐述自身的观点。专家组应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学生获得的训练程度和项目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做出明确的成绩评定,以便学校按规定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学分认定(见东南大学本科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8、已经发表论文或获取专利的项目请在结题之前登录东南大学课外研学学分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