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取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2.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3部以上,在省内外产生重要阻碍。
3.取得省级教科研功效一等奖或国家教科研功效奖,为江苏省基础教育改革作出突出奉献。
教学工作要求
深切系统地把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强,专业知识功底深厚,大体功扎实,教育教学体会丰硕,教学艺术精湛,形成了独到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业绩显著。
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制造性功效,并普遍运用于教学实践。
专业示范要求:
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在本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