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思维的表达方式,不同的语言特征往往反映着不同地域、民族的思维习惯差异。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英汉语言对比方面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关于英汉语言对比方面论文篇1 浅探英汉委婉语对比 摘 要: 本文应用范畴和构造手段对英汉委婉语进行了对比,通过对比英汉两种语言中的委婉语可以了解委婉语不仅是一种语言现象,更是一种社会 文化 现象。研究英汉委婉语的异同,有助于我们了解英语国家的社会风俗与文化。 关键词: 英汉委婉语 应用范畴 构造手段 一、引言 委婉语euphemism源自希腊语,由词头“eu”(good)和词干“phemism”(speech)构成,意为吉利之语(words of good omen)或优雅的说法(good speech)。委婉语是人类语言使用过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 通过对比英汉两种语言中的委婉语,我们可以了解委婉语不仅是一种语言现象,更是社会文化现象。委婉语的产生和发展是不同社会心理和语言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委婉语反映了不同社会的发展、价值观、道德观和社会文化。 二、英汉委婉语应用范畴的对比 1.关于疾病的委婉语 生病是人们忌讳说的,因而东西方人常常用委婉语表达。在现代英语中,多用trouble婉指病,如heart trouble,lung trouble等。cancer的委婉语为“the Big C”或“long illness”,“terminally ill”。性病在英语里被称为“social disease”,“the French disease”,“certain disease”,“communicable disease”。汉语里人们把这种病称为“花柳病”、“富贵病”、“那种病”。汉语中,我们把“生病”称作“身体不好”、“身体欠安”,说“癌症”为“不治之症”。 而在身体缺陷方面,英语中婉称crippled(残疾)为physically handicapped(有生理缺陷的)或者用disabled,the inconvenienced表示crippled(瘸子),用imperfect hearing(听觉不完美)代替the deaf(聋子),用visually retarded(视力有障碍的)代替the blind(瞎子、盲人)。在汉语中,四肢残疾称“手脚不灵便、走路不便”,偏瘫称“半身不遂”等,秃顶婉称“谢顶”,耳朵聋称“耳背、耳朵不灵”。其他的还有“挨了一下子”、“划了个口子”等代称“受伤”。 2.关于性的委婉语 从古至今,各民族对性爱及与其相关的一些说法均持谨慎态度。随着人类的进步,也出现了一些开放性的说法,但其主流仍然采用回避、模糊、委婉的说法。英语中谈及性行为的委婉语有make love,to have sex with,to go to bed with etc.汉民族历来对性行为持封闭态度,谈及性行为时总是遮遮掩掩,含混模糊。汉语中表达性爱的委婉语有:同房、夫妻生活、房事、云雨之事、那种事等。在谈到性行为不检点时,英语中有free love,trial marriage,love companion,mixed singles等模糊与中性化的委婉语。汉语中则采用较严厉的贬义词抨击不检点的性行为。如男盗女娼、三者插足、寻花问柳、水性杨花等。对于妓女这一令人鄙弃的角色,西方社会给予了许多雅号,如,street walker,street girl,a woman of the town,pavement princess。谈到怀孕时,英汉两种语言均用委婉语,如英语很少直接说pregnancy(怀孕),而说be in the family way,in an interesting condition,in a delicate condition,knitting little bootees etc.汉语则说,有喜了、要当妈妈了、身怀六甲等。 3.关于死亡的委婉语 古今中外,无论东西方,“死亡”都是一个避讳莫深的话题。人们在语言交际中尽量回避“死亡”二字而尽可能用委婉语代替。虽然英汉语中都有很多表示“死亡”的委婉语,但其中的差异具体表现在: (1)英汉表达死的委婉语在体现社会地位上大相径庭。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封建制度对中国文化影响颇深。天子死称“崩”,诸侯死称“薨”,大夫死曰“卒”,士死曰“不禄”。西方人笃信__,认为人都是上帝创造的,故生来人人平等。英语中有一条古老的格言:Popes,Kings,beggars,and thieves alike must die.头衔和地位并不能免人一死。在死神面前,卑贱者和高贵者一律平等。 (2)由不同的宗教文化带来的表达差异。英语中die的很多委婉语来自《圣经》,如to go to a better place/world(到一个更美好的地方、世界),to go to Heaven/Paradise(进入天国)。汉语中,入佛门的则说“迁化、圆寂、舍生”等;对信仰道教的则说“蝉脱、羽化、别驾、遁化”等。 (3)因价值观念的不同,英汉委婉语也不同。汉语中表“死亡”的委婉语还有褒贬之分,如壮烈牺牲、慷慨就义、为国捐躯等。英语国家的民族英雄常常受人敬仰,在英语里找到一些表示为国家或事业而捐躯的委婉词语,如bite the dust/the ground,fire one’s last shot,give one’s life,kiss the dust lay down one’s life。 4.有关“低微职业”的委婉语 在英汉这两种语言里,职业也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因为它直接反映了一个人的社会和经济地位。为提高某些职业的社会地位,人们往往使用委婉语加以美化。这种现象在现代英语中俯拾皆是:把maid(女仆)或housekeeper(女管家)称为domestic help(家务助手)、day-help(白天帮工)或live-in help(住家帮手);一般服务员也升级为service manager(服务管理人员);butcher(屠夫)也改称为meat technologist(肉类技术专家);garbage collector(垃圾收集工)也称sanitation engineer(环境卫生工程师)。 现代汉语也有类似的职业委婉语,“理发师“成了“发型设计师”,理发店也随之改成了发型设计中心,“佣人”成了“家政人员”,“厨子”婉称为“大厨”、“大师傅”,用“服务员”代替“跟班、听差、跑堂”,“司机”代替“车夫”等。这些职业委婉语的使用一方面反映出人们文明程度的提高和追求高雅的心理趋势,另一方面体现出现代人的尊重意识和平等观念。 5.关于年龄上的委婉语 英语中有关老的委婉语很多,这与其文化密切相关。美国文化以个人主义为中心,讲究独立与隐私,子女成人后即与父母分居,老人生活孤单寂寞,于是老成了生活中的一大忌。因此,英语中有许多关于老的委婉语。如:senior citizen,advantage in the age,the mature,seasoned man等。 同时人们把晚年称为golden years(黄金年华),养老院并非理想去处,也被婉称为a home for adults(成人之家)、a rest home(休养所)等。然而在中国,情况却正好相反,因为中国历来有尊老敬老的传统观念和价值观。在中国,“老”字带敬意,是资历和地位的象征。人们有时还倚老卖老,以老为荣。 如什么“老板、老大、老总、老师、老师傅”等。汉语中类似“年老”的委婉语也很多,如:古稀之年、高龄、高寿、桑榆、夕阳红等。同时,中国人还常把老字放在姓氏的前面或者后面,来称呼那些德高望重的老年人,以表尊重,如:老赵、王老。这体现了中国重视老人的价值观,而这些在英美文化中是不可思议的。可见,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人们对同一事物的态度可能截然相反。 三、英汉委婉语构造手段的对比 由于英汉民族的语言不同,两种语言在文化、语言形式和 思维方式 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英汉委婉语的差别正是由于两种语言的语言特点差异所造成的,主要体现在英汉委婉语各自的词汇形态特点、语义特点和语法特点等方面。英语是一种拼音文字,通过语音及语法手段构成委婉语,或拼写形式的变异,达到委婉的目的,汉语却侧重于词汇手段。 英语委婉语的构成方式: (1)缩略(Abbreviation):ladies代替ladies’ room,婉指女厕所。 (2)尾脱落(Apocopation):lav代替lavatory(厕所)。 (3)首字母缩略(Initiating):B.O.代替body odor(狐臭)。 (4)逆生(Backforming):ecnop 代替ponce,婉指“拉皮条的人”。 (5)音节或字母重复(Reduplication)pee-pee=piss(小便)。 (6)音节扭曲(Phonetic Distortion)Cripes=Christ(基督)、God(上帝)。 (7)混合词(Blend word):gezunda=This object“goes under”the bed.(那东西放在床底下,即“夜壶”)。 (8)小词(Diminutive):heinie=hind end(后端,即“臀部”)。 汉语委婉语独特的构成方式: (1)拆字法。如:张俊氏道:“胡子老官,这事你作法便了,做成了,少不得言身寸。”(“谢”拆开后即“言”、“身”、“寸”)。(《儒林外史》第32回) (2) 歇后语 法。人们在做一些消极评论时,常会借助一些歇后语来缓冲过于直白的语气,以达到委婉的目的。比如骂人时说:茶壶里的水(滚开)。 (3)换字法。例如,北方话口语中常说“扯蛋”,书面语转写时,换成“扯淡”。 (4)符号替换法。例如:“×你妈!你怎么不说话,哑巴吗?” (5)反义法。所谓反义就是指与禁忌语的意义相反。如广州人把“气死我”说成“激生我”;把“笑死我”说成“笑生我”。显然,生与死是 反义词 ,这里用“生”避开了“死”。 三、结语 笔者对英语和汉语中的委婉语从应用范畴与构造手段两方面进行了比较,试图找到两种语言中的差异和相似之处。委婉语不仅仅是修辞现象、语言学现象,更蕴含浓厚文化内涵、民族特征。在各个国家的日常交往及工作中,委婉语的运用极为广泛,它可以润滑和协调人际关系,使交际活动顺利进行。充分认识其构造手段、形式特点、发展规律将有助于我们了解英语国家的社会风俗与文化,从而增强跨文化交际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邓志昌,刘润清.语言与文化[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9. [2]束定芳,徐金元.委婉语研究:回顾与前瞻[J].外国语,1995(5). [3]王希杰.汉语修辞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4]刘瑞琴.英汉委婉语对比与翻译[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10. 关于英汉语言对比方面论文篇2 浅谈英汉词缀对比研究 【摘 要】英语和汉语是两种不同的语言,两者在构词法上有着巨大的差别。分析了这两种语言的词缀,通过前缀和后缀的词缀对比,会给英语教学以及英汉互译提供一些启发。 【关键词】词缀;前缀;后缀;对比 1 词缀的定义 词缀法是把词缀附加在词根上构造新词的 方法 (陈,1991),也叫做派生法。总的来说,前缀起着语义功能,而后缀有语法功能。在英语中,它是一种重要的构词法,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它在新的 英语单词 中占17.5%。在汉语中,由词缀法构成的词非常少,然而词缀化是汉语本身发展的自然趋势(吴,2001)。 2 英汉前缀对比 英汉前缀的不同反映在英语比汉语有更多的前缀。英语前缀是构词主要的成分,仅次于词根。整体来说,英语派生过程比汉语更复杂、更多样化。 2.1 英语前缀的分类 英语前缀大多只是改变词义而不改变词性,所以英语单词是在意义的基础上分类的,英语前缀可以分为九类,列举如下: 2.2 汉语前缀的分类 汉语的前缀表示语法意义,其首要功能是改变词性,这种功能相当于英语的后缀,这是两种语言最大的区别。汉语的前缀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只是为了构词,如“老”,老婆、老大、老虎;“阿”,阿爹、阿婆。另外一类不全是语法的性质,可能会改变词性,汉语前缀根据意义可以划分为以下类型。 汉语前缀和其相对应的英语形式: 1)否定前缀 不人道 inhuman 非正式 informal 不科学 unscientific 非导体 nonconductor 无形 invisible 无条件 unconditional 2)态度前缀 反建议 counterproposal 亲美 pro-American 反常 abnormal 伪政府 pseudo-government 反社会 anti-social 3)程度或大小前缀 超自然 supernatural 泛非 pan-African 超音速 hypersonic 次大陆 subcontinent 准学者 quasi-scholar 4)数字前缀 半封建 semi-feudal 单边 unilateral 半人半神 demigod 单晶体 monocrystal 双音节 disyllabic 多中心 polycentric 双语 bilingual 多级 multipolar 2.3 英汉前缀的对比分析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推测出两种语言的大多数前缀都有对应关系。总体来说,英语前缀在不改变词性的基础上,对词根起着语义功能,而汉语前缀具有语法的功能,更倾向于语义分类。 然而,在两种语言中,由相对应的前缀构成的派生词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也就是说,一种语言中的派生词在另一种语言中有着相同意义也可能不是派生词。例如,“不毛”在汉语中是个派生词,由前缀“不”和名次“毛”组成。在英语中相对应的词是“barren”,是个单词素的词。同样,英语中派生名词“non-smoker”是由一个前缀“non-”和一个名词“smoker”组合起来的,在汉语中是个名词词组“不吸烟的人”。 许多前缀具有多种意义,这种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即一种语言的前缀在另一种语言中具有几种意义,反之亦然。英语前缀“a-”有三种意思:a. 强调原来的意思,如await; b. 改变词性和意思,如awash; c. 非、不, atypical。在汉语中,前缀“不”可以用英语中不同的前缀来表示,如un-, il-, ir-, a-等。 3 英汉后缀对比 与英语相比,汉语中表示人的后缀比指示状态和动作等的后缀多。两种语言的后缀都是加在词根之后。 3.1 英语后缀的四种范畴 英语后缀是对原来的词的一种修饰,它改变了词原有的词性。英语后缀有四种类型:名词后缀、形容词后缀、副词后缀和动词后缀。当词根加上这些后缀后,分别形成名词、形容词、副词和动词。 3.2 汉语后缀的分类 与英语后缀不同,汉语后缀主要构成名词。加上后缀的词根几乎限于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尤其是名词。下文选择了若干汉语后缀和所对应的英语后缀。 1)名词后缀 ①表示代理人和职业的后缀 专家 specialist 教员 teacher 银行家 banker 打字员 typist 发明家 inventor 技术员 technician 读者 reader 讲师 lecturer 逃亡者 escapee 工程师 engineer 马克思主义者 Marxist 魔术 师 magician 助手 assistant 积极分子 activist ②表示属性、状态和学说意义的后缀 灵活性 flexibility 创造性 creativity 正确性 correctness 湿度 humidity 长度 length 唯心论 idealism 相对论 relativity 社会主义 socialism 达尔文主义 Darwinism 电子学 electronics ③表示亲昵或轻蔑意味的后缀 胖子 fatty 酒鬼 drunkard 赌棍 gamester 电影迷 filmnik 2)动词后缀 人格化 personify 简化 simplify 深化 deepen 现代化 modernize 革命化 revolutionize 3)形容词后缀 男孩子气 manly 孩子气 childish 阔气 luxurious 傲气 cocky 井然 orderly 默然 speechless 4)副词后缀 油然 spontaneously 惨然 miserably 特地 specially 继而 afterwards 率尔 rashly 3.3 英汉后缀对比分析 如上所述,汉语在构成名词方面有丰富的后缀,尤其是指示人的名词。据估计汉语表示人的后缀在词缀中达到32%,在英语中只有13%。两种语言的后缀很明显的不同在于汉语后缀大多带有些许感情色彩,尤其是轻蔑意义;而英语后缀很少带有这种贬义的感情色彩。 汉语中一定量的后缀在英语中没有相对应的后缀,因此,在英语中由自由词来表达这些后缀的意思,例如桌子(desk)、杯子(cup)、石头(stone)、尾巴(tail)、泥巴(mud)。同样,当表示女性的后缀附加于对应的动词之上,整个词就代表了女性。然而,在汉语中单个词就代表了相同的意义,比如女演员(actor-actress) and母老虎 (tiger-tigress)。 后缀中有一种有趣的现象,加上后缀的英语派生词与加上前缀的汉语派生词相对应,比如,“lawless” 和 “fearless”分别译成“非法”和“无畏”。英语中带有指小意义名词后缀在汉语中经常译成前面加“小”的名词,如小鸭(duckling)、小猫(kitten)。有时,同时使用前缀“小”和后缀“儿”,如小罐儿(cannikin)。 4 结语 总之,科技全球化给英语和汉语提供了更多的接触机会,在此过程中相互学习、相互比较。英汉词缀既有相似处也有不同点,将两者相比不仅有益于 英语学习 者深刻认识两种语言,而且有益于他们丰富英汉词汇。 【参考文献】 [1]陈治安.英汉词缀法构词比较[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1991(1). [2]韩汉雄.英汉词缀比较及 其它 [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4(7). [3]胡壮麟.语言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吴东英. 再论英语借词对现代汉语词法的影响[J].当代语言学,2001 (3). [5]萧立明.英汉比较研究与翻译[M].上海:上海外语 教育 出版社,2010. [6]张晗.英汉构词法对比[J].厦门大学外文学院,2010(3).
希腊神话-迷宫里的米诺陶诺斯希腊神话(希腊语:ελληνική μυθολογία)即口头或文字上一切有关古希腊人的神、英雄、自然和宇宙历史的神话。另有同名图书。希腊神话或传说大多来源于古希腊文学,包括如《荷马史诗》中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赫西奥德(Ησίοδος)的《工作与时日》和《神谱》,奥维德的《变形记》等经典作品,以及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οφοκλής)和欧里庇得斯的戏剧。神话谈到诸神与世界的起源、诸神争夺最高地位及最后由宙斯胜利的斗争、诸神的爱情与争吵、神的冒险与力量对凡世的影响,包括与暴风或季节等自然现象和崇拜地点与仪式的关系。希腊神话和传说中最有名的故事有特洛伊战争、奥德修斯的游历、伊阿宋(Ιάσων)寻找金羊毛、海格力斯(Ηρακλής)(即赫拉克勒斯)的功绩、忒修斯(Θησεύς)的冒险和俄狄浦斯(Οιδίπους)的悲剧。希腊文化源于古老的爱琴文明,和中国商周文明略有相像之处。他们是西洋文明的始祖,具有卓越的天性和不凡的想像力。在那原始时代,他们对自然现象,对人的生死,都感到神秘和难解,于是他们不断地幻想、不断地沉思。在他们想像中,宇宙万物都拥有生命。然而在多利亚人入侵爱琴文明后,因为所生活的希腊半岛人口过剩,他们不得不向外寻拓生活空间。这时候他们崇拜英雄豪杰,因而产生了许多人神交织的民族英雄故事。这些众人所创造的人、神、物的故事,经由时间的淬链,就被史家统称为「希腊神话」,西元前十一二世纪到七、八世纪间则被称为「神话时代」。神话故事最初都是口耳相传,直至西元前七世纪才由大诗人荷马统整记录于「史诗」中。希腊神话包括神的故事和英雄传说两个部分。神的故事涉及宇宙和人类的起源、神的产生及其谱系等内容。相传古希腊有奥林匹斯十二大神:宙斯——众神之主(因武器为闪电又被称为雷神),赫拉——天后,妇女的保护神,波塞冬——海神,哈迪斯——冥王,雅典娜——智慧女神、胜利女神和女战神(阿瑞斯代表的是暴力与血腥之战,雅典娜则代表正义之战),阿波罗——太阳神,阿尔忒弥斯——助产、狩猎与月亮女神,阿弗洛狄忒——美与爱女神,阿瑞斯——战神,赫菲斯托斯——火与工匠之神,赫尔墨斯——神使,冥界引渡,狄俄尼索斯——酒神(经炉灶女神赫斯提让位)。其他著名神只如:普罗米修斯------创造人类并被称为先知者,赫拉克勒斯------著名的大力神,德墨忒尔——农事和丰产女神,三大处女神明之一,他们掌管自然和生活的各种现象与事物,组成以宙斯为中心的奥林匹斯神统体系。英雄传说起源于对祖先的崇拜,它是古希腊人对远古历史和对自然界斗争的一种艺术回顾。这类传说中的主人公大都是神与人的后代,半神半人的英雄。他们体力过人,英勇非凡,体现了人类征服自然的豪迈气概和顽强意志,成为古代人民集体力量和智慧的化身。最著名的传说有赫拉克勒斯的十二件大功,伊阿宋取金羊毛等。希腊神话中的神与人同形同性,既有人的体态美,也有人的七情六欲,懂得喜怒哀乐,参与人的活动。神与人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永生,无死亡期;后者生命有限,有生老病死。希腊神话中的神个性鲜明,没有禁欲主义因素,也很少有神秘主义色彩。希腊神话的美丽就在于神依然有命运,依然会为情所困,为自己的利益做出坏事。因此,希腊神话不仅是希腊文学的土壤,而且对后来的欧洲文学有着深远的影响。
早期中国的佛经翻译者代表有安世高、支谶、竺朔佛、安玄、严佛调、康巨等,我们不妨通过对他们译作和译论的考查来分析其翻译策略的选择。安世高翻译了《大安般守意经》《人本欲生经》《阴持入经》及《道地经》等35部共41卷佛经,其译本“义理明晰,文字允正,辩而不华,质而不野”,表明安世高的翻译“从总的方面说,还是偏于直译”[1]23。支谶是我国佛经翻译史上最早阐发译论的先行者,他在《法句经序》中极力赞成天竺人维祗难关于佛经翻译在策略上应该采用直译的观点:“佛言,依其义不用饰,取其法不以严。其传经者,当令易晓,勿失厥义,是则为善。”[2]6佛经翻译的第二阶段从东晋到隋朝末年。该时期的翻译从民间转入官方,比如前秦的苻坚和姚兴曾组织译场,选拔人才参加佛经翻译活动,并且翻译时不再口授,而有了可以校勘的原本,确保了译文的准确性。这一时期的著名译者有释道安、赵政、鸠摩罗什、真谛和彦琮等人。梁启超在《翻译文学与佛典》中指出“新本日出,玉石混淆。于是求真之念骤炽,而尊尚直译之论起”,表明严谨的译者对不严格遵照原文的佛经译本的批评,从另外一个角度表明了要纠正这样的翻译风气进而维护佛经的神圣性,在翻译策略上采用直译势在必行。释道安有鉴于此而仍然坚持直译为主,因为“翻译的目的是要想了解原文的意义,对原文的质朴又何必嫌弃呢?翻译而不能充分传达原意,其罪责就在译人身上”[1]36。因此其翻译的经书多是对原文不增不减,力求信息和文字的对等。后来他在《摩诃钵罗若波罗蜜经钞序》中提出了翻译容易改变原文的“五失本”思想,以及认为译事之难的“三不易”观念,算是对其直译主张的补充。此外,彦琮在他的《辩证论》中提出“宁贵朴而近理,不用巧而背源”的原则,“也是坚持忠实第一和倾向于直译的”[2]27。 欧洲最早的《圣经》译本是在公元前285年到249年间由72位犹太学者翻译的《七十子希腊文本》。由于该译本的译者不是希腊人而是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文化环境使他们不可能完全熟悉并掌握希腊文,同时,对宗教典籍的膜拜使他们在翻译的时候采取了逐字逐句对应译的严谨态度,所以译文的可读性很差,甚至连希腊人都难以理解。但就是这个生涩的翻译却为《圣经旧约》的传播铺开了金光大道,在欧洲人的心目中,它成了最权威甚至“第一原本”的《圣经》,后来的古拉丁语、斯拉夫语和阿拉伯语的译本都是以此为蓝本转译的。在谈到译者的翻译策略时,谭载喜先生说:“他们的立足点是译文必须正确,所以疑问词语陈旧,闪语结构充斥,有的地方译得太直太死,简直不像希腊语。”[3]15斐洛犹达欧斯(PhiloJudaeus)是早期最有影响的《圣经》译者,他认为《圣经》是神圣的,对其翻译是“受上帝的感召”的结果。因而,为了避免翻译中的主观随意性,“译者就只好在词序和措词等方面采取死译,译者的任务是做到字字对译、丝毫也不必顾及乙语言(即译语———引者加)中的特殊形式和习惯”[3]24。斐洛的观点得到许多人的赞同,“采取直译死译的做法盛行一时”。后来,古罗马文学创作的衰退导致了文学翻译的萧条,但濒于崩溃的帝国为了笼络人心而开始重视《圣经》的翻译。哲罗姆是该时期《圣经》翻译的代表,其最大成就是翻译了拉丁文《圣经》,即《通俗拉丁文本圣经》。383年,罗马教皇授意他翻译了《新约》的四部福音。后来在405年,由于对《七十子希腊文本》的不满,哲罗姆在几个助手的帮助下重新翻译了《旧约》和《新约》,通常称之为《通俗拉丁文本圣经》。该译本结束了《圣经》翻译的杂乱局面,使拉丁文读者有了第一部“标准”的《圣经》译本,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希伯来语和希腊语的《圣经》,成为至中世纪初叶最权威的译本。即便哲罗姆认为翻译不能始终字句对当、必须采取灵活的原则,但在谈到《圣经》翻译时,他仍然认为应该坚持直译,连句子中的词序都不能改变,“因为在《圣经》中连词序都是一种玄义”[4]。哲罗姆之所以会采用直译的策略,主要还是出于对《圣经》神圣性的认识。与哲罗姆同时代的另一位翻译理论家奥古斯丁(St.Augustine)的成就主要在翻译思想而不是翻译作品上,他认为《圣经》翻译必须依靠上帝的感召,与斐洛的观点如出一辙,因而比哲罗姆更倾向直译,词的形式和结构成了他衡量翻译质量优劣的主要标准。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不难看出,公元5世纪前后,中国的佛经翻译和欧洲的《圣经》翻译均是以直译为主。至于为什么人们会采用这样的翻译方式,不少学者对此进行过探讨,但均没有找出其中的关键原因。当然,我们首先得承认早期译者双语能力的欠缺是导致人们在翻译策略上采取直译的原因之一。初期佛经译者大都是外籍僧人和北方的少数民族僧人,他们的汉语能力低下。而《旧约》的最初译者是来自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希伯来语是他们的母语,对作为译入语的希腊语的掌握程度与母语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当译者在译入语中找不到与宗教典籍中的语言相对应的表达法时,就采取保留原语语音或者原语句法结构的直译法。但这并不是决定人们把直译作为翻译策略的主要原因,因为佛经翻译中的支谦是生于中国的本月氏人,通晓汉文及其他六种语言,但他却是最早提出直译主张的译者。《圣经》翻译中的斐洛犹达欧斯是操希腊语的犹太人,哲罗姆酷爱拉丁文学,又精通希伯来语和希腊语,但他们仍然主张直译。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对宗教典籍的虔诚态度,认为其中的每个字句和结构都有深刻的`“玄义”,译者翻译的时候稍有改动便是对神的亵渎。 因此,无论中西,翻译宗教典籍时在策略上坚持直译的主要原因还是“宗教经典神圣不可侵犯”。只是随着译者语言水平的提高和翻译经验的积累,直译已不再是逐字逐句的对译或死译,而是在结合意译的同时注重意义的整体传达。 宗教典籍的翻译是一项目的性很强的文化交流活动。从译者的角度来讲,翻译的目的不仅是出于对宗教经典的仰慕和对神的敬畏,更是为了“传播福音”,让更多的人远离现世的痛苦而在彼岸世界中“超度”,最终成为上帝的“羔羊”。站在宗教典籍接受者的立场上,他们希望翻译出可读性强或浅显易懂的译本,出于传教布道的目的,译者后来在翻译宗教经典的时候逐渐考虑了译本的接受对象,在翻译策略上逐渐采取了意译的方式。 中国的佛经翻译很早就注意到了译本与普通大众接受的关系。后秦时期的鸠摩罗什是中国四大佛经翻译家之一,“在中国译论史上最早提出了如何表现原文的文体与语趣的重要问题”[2]18,注意从接受者的立场上来考虑佛经的翻译。我们可以从以下的妙喻中领会其翻译思想的真谛:“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至呕秽也。”(《鸠摩罗什传》)胡适认为:“罗什反对直译。法护直译的一句虽然不错,但说话却是太质了,读了叫人觉得生硬得很,叫人觉得这是句外国话。僧睿改本便是把这句话变成中国话了。在当日过渡的时期,罗什的译法可算是最适宜的法子。”[5]为什么罗什会提倡意译而反对直译呢?难道是他对佛教典籍和神不够敬畏吗?根据胡适的判断,罗什及以后很多僧人的翻译是把“外国话”改成了“中国话”,采用普通大众易于接受的朴实的语言而非华丽的骈文或古雅的文言文,目的是为了满足普通大众对佛教信仰的诉求,此时的佛经接受者不再局限于少数佛经研究者或文化人士。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讲,任何典籍的翻译目的不仅在于正确传达原义,更重要的是让读者容易理解和接受。佛经的翻译目的也不例外,所以罗什在翻译的时候改变了直译的策略而易为意译。唐朝是中国佛经翻译的繁盛时期,主要的译者代表是玄奘和不空。玄奘在19年的时间里共翻译了75部1335卷佛经,是整个佛经翻译史上成果最丰富的译者,其译文形式“比较起罗什那样修饰自由的文体来觉得太质,比较法护、义净所译那样朴拙的作品又觉得很文,……玄奘的翻译较之罗什的只存大意可说是直译,但比较义净那样佶屈聱牙倒又近乎意译”[1]65。正如梁启超在《翻译文学与佛典》中所说:“若玄奘者,则直译意译,圆满调和,斯道之极轨也。”说明玄奘的翻译高度综合了各种翻译方式,已不再局限于直译或意译之说了。玄奘在翻译理论方面的贡献主要是归纳了五种不能翻译的情况及原因,宋僧法云编写的《翻译名义集》对此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较好地解决了跨文化交流和跨语际书写的佛经翻译中的矛盾,为后来的佛经翻译乃至当下的文学翻译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欧洲的《圣经》翻译在古代和中世纪末期主要还是以直译为主,但到了13世纪前后,随着各民族国家意识的觉醒以及普通大众对《圣经》需求的增加,人们在翻译策略上开始改用平实易懂的语言去翻译《圣经》,意译成了主要的翻译方式。用意译策略翻译《圣经》的浪潮与民族语翻译的兴起和欧洲各个蛮族国家的建立有关,随着国家的建立、民族意识的增强,民族语言的形成也就成为事实。尽管当时的教会和僧侣都使用拉丁语,但是区域语言的使用早已开始。民族语《圣经》译本最初遭到了部分人的反对:一是因为任何人的翻译都会曲解《圣经》原意;二是因为民族语言的词汇和句法都很贫乏,不足以用来阐释和翻译圣经的旨意。但从13世纪起,民族语译本的《圣经》还是迅速地传播开去。事实上,意大利语、法语和西班牙语是以通俗的拉丁语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欧洲各国民众渴望读到《圣经》民族译本的愿望加速了人们采用这些通俗的民族语言去翻译《圣经》,法国、西班牙、意大利、俄国以及德国等都先后展开了民族语的《圣经》翻译活动。中世纪末期的直译、意译之争导致了民族语作为译入语地位的确立和意译策略的选择。以德国为例,“意译派主张发展民族语的风格,使用人民大众的活的语言”,真正代表了德语的发展方向,“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生命力也越来越明显地表露出来了,在16世纪路德的翻译中达到了顶峰”[3]47。英国1611年出版的《钦定本圣经》(AuthorizedVersion)是《圣经》翻译史上最重要的译作,由47个最优秀的学者和神学家集体翻译而成,强调忠实原文,并恰到好处地借鉴了希伯来、希腊及拉丁语言风格,吸取了原文的精华,语言质朴庄严而富于形象。欧洲《圣经》翻译中主张意译的代表译者有中世纪初期英国的阿尔弗里克(Aelfric)、文艺复兴时期德国的伊拉斯谟(Erasmus)和马丁路德(MartinLuther)、16世纪英国的威廉廷代尔(WilliamTydale)等人。以廷代尔为例,他的《圣经》译本“最大成就是它兼顾学术性、简明性和文学性各方面的需要,融三种因素于一体,以通俗易懂为重点,并嵌入希伯来语的特色,开创了独特的《圣经》翻译风格。廷代尔特别注意译文的通俗性,尽量采用‘地道’的英语词汇和普通人叙事表情所惯用的生动而又具体的表达形式,文字纯朴自然,无学究气息”[3]80。因此他的译本影响很大,流传广远。 宗教典籍的翻译从直译到意译的转变并不完全是由译者掌握双语的能力决定的,在根本上是出于传播宗教思想的需要。谭载喜先生在分析《圣经》翻译中意译方式的兴起时说:“《圣经》对各阶层的人,从喜爱争论具体细节的学者到关心‘自身灵魂寄托’的贫民百姓,都具有同样的吸引力。因此,译文不仅要符合学者的口味,也必须像廷代尔所说的那样,能让‘扶犁的庄稼汉’看懂。这就促使译者将学者所要求的准确性和老百姓所要求的可懂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推动翻译艺术及其理论的全面发展。”[3]79因此,正是为了满足广大平民百姓的阅读要求,考虑到他们的知识素养,宗教典籍的翻译必须朝着通俗化和大众化的方向靠近,意译的兴起势不可挡。 宗教典籍的翻译最终是为了传播教义,让更多的普通人理解并接受“神旨”,从宗教传播的角度来讲,译者在策略上必须采用意译,中国的佛经翻译和欧洲的《圣经》翻译都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但是发展成熟后的意译并非不尊重原文地胡乱翻译,而是在注重准确传达信息的同时注意表达的圆润顺畅。 通过以上对中国佛经翻译和欧洲《圣经》翻译的比较,我们发现二者在翻译策略上最初都选择了直译,后来又都选择了意译。从开始近乎死译的逐字逐句的直译到注重意义的整体传达的成熟的直译,从为了使译文适合普通大众而注重语言通俗易懂的意译到后来注重“再现原语的信息”[6]的意译,中国古代的佛经翻译和欧洲的《圣经》翻译都彰显出了相似的翻译策略。 把翻译中的直译和意译视为两种不同风格的翻译方式、或者是“文”和“质”的对立关系,一直是翻译界探讨的话题。从中西方翻译实践和理论的演变过程来看,中国的佛经翻译存在着南北方“重文”“重质”的论争,欧洲的《圣经》翻译在中世纪末期也发生了直译和意译的论争,确实说明二者之间有矛盾的因素。考察直译和意译的转变绝非简单的文质之变,尤其对宗教典籍的翻译而言更是如此。事实上,对宗教典籍的翻译而言,什么时候采用直译,什么时候采用意译,起关键性决定作用的不是译者对译文内容的重视或者文采的重视,而是他们的宗教目的。前面两个小节的论述足以说明:从宗教信仰和对神的敬畏的角度出发,译者会采用直译的策略去翻译宗教典籍;从传播教义和“化大众”的角度出发,译者会采用意译的策略去翻译宗教典籍。 总之,中国佛经翻译和欧洲《圣经》翻译在策略上的相似性表明,决定整个宗教典籍翻译风格的其实是译者和普通大众的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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