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获得诺贝尔奖的论文:《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
《企业的性质》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罗纳德·科斯25岁时构思并写就,在1937年的发表的论文。奠定了现代企业理论的基础,也成为企业家理论探讨上重要里程碑。
《企业的性质》是最终让其获得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两篇论文之一。在这篇并不长的文章里,科斯通过回答两个基本的问题从而为企业理论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这两个问题就是:企业为什么会存在?企业的规模由什么因素决定?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市场成本论与组织成本论--构成了《企业的性质》的核心内容。
《社会成本问题》是一篇讨论产权的法律界定的论文,构筑了以“科斯定理”为核心的产权理论分析框架。
《社会成本问题》体现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往往存在外部影响,即单个消费者或生产者的经济行为对社会上其他人的福利有影响,包括“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科斯定理的提出从而解决了私人解决外部性的这条途径。
在研读《社会成本问题》之后,对这一问题体会更加深刻了。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所述的就是“外部不经济”的情况。
对这种情况,传统的经济学分析遵循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观点,关于私人产品和社会产品之间的差异的例子,抓住私人产品和社会产品的矛盾,得出了要排烟的厂主应赔偿损失,或对他课征“庇古”税,或令他迁走的纠正办法。
而科斯认为,把这种问题归结为由于甲损害乙,所以应该制止甲的传统做法,错误地掩盖了问题的实质。实际上这种外部效应问题具有相互性,又称不兼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