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昆明市办理“科技成果登记”需要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 科技成果登记表,收证明收原件,其他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2. 相关的评价证明或者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文件(鉴定证书或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市场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或专利证书、植物品种认定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收原件(2份);3. 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收原件(2份);4. 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收原件(2份);5. 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收原件(2份)。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四、办理地址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五、咨询方式现场咨询: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在线咨询:电话咨询:6743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