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依据1.1工程设计图纸(工程号为2003-14-1)。1.2根据国家或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1.3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1.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5关于印发《北京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6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1.7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1.8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手册2.工程概况2.1设计概况(根据工程填写)3.现场试验室3.1现场混凝土试验室现场修建一个试验室,外围尺寸为4500mm×5000mm,分内、外两间,里间为标养室,外间为操作室。设置在本工程东侧现场办公区。试验室内设施配备齐全。现场试验员负责现场原材的取样、送试,结构施工时,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的制作、养护、送试、坍落度试验和简易土工、砂、石等试验工作。试验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3.2合同试验室本工程合同试验室为中建三公司中心试验室,进行建筑材料的复试和制品的试验,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4.见证试验该工程实行有见证试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是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随机取样,送至指定的试验室进行试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次数的30%,试验总次数在10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次。工程的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由各方协调确定。送检试验在现场施工试验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施工过程中,见证人按照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并在试件或其包装上贴上密封条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标明取样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见证人做好见证记录,见证记录应列入施工技术档案。5.试验内容根据该工程的工程量和设计图纸要求,依照有关文件、法规、原材试验、施工试验的规程、规范的要求,对现场的试验做出一个预控计划。以便有条不紊的做好试验工作,真正做到把好原材及其制品的质量关,防止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上,以保证工程质量。1施工做法地下室基础回填土采用2:8灰土分层夯实回填,回填土施工应分层均匀对称进行,机械夯每层虚铺300mm,并应防止损伤防水层。5.8.2试验做法本工程采用环刀法试验。a. 取样数量每层土按长度20-50m取样一组但不少于一组。本工程每层取样8组。每层进行检查,在夯实层表层以下1/3处至下半部范围内取样。b. 取样方法采用环刀试验时,在夯实好的每一层中取样,先挖一个200×200mm的小坑,除去每层的表层土,从每步中的下部取样,将环刀刀口向下,盖上环刀盖,用锤将环刀均匀地平稳的下击,环刀盖没入土中10mm为止,再从土中挖出环刀,用削土刀将两端余土削平称土的重量计算土的干密度然后再从中以部分土放入砂锅内用电炉烘干,然后计算土的干密度。5.9陶粒混凝土砌块:本工程非承重墙部分为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砌体以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砌块每1000块作为一验收批,不足1000块的也按一验收批。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砌块中,随机抽取砌块,制作3组试件进行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制作3组试件做干体积密度检验。确定验收批时,尽可能使的同批砌块质量分布均匀,不正常生产和正常生产的砌块不能混批,原料变化或不同配料比例的不能混批,不同质量等级的不能混批。5.10 其它其它未列而工程中使用的需进行材料试验的建筑材料根据规范要求进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