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交通管理的任务是:有效的维护和促进空中交通安全,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保障空中交通畅通。空中交通管理包括空中交通服务,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和空域管理三大部分。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为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服务,包括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空域的划设应当考虑国家安全、飞行需要、飞行管制能力和通信、导航、雷达设施建设以及机场分布、环境保护等因素。
空中交通流量管理(ATFM)是指有助于空中交通安全、有序和快捷地流通,以确保最大限度地利用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容量并符合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当局公布的标准和容量,而设置的服务。
空中交通管理的原因
由于空中交通的特殊性,在向航空器提供服务时有两个特殊要求:
1、一旦空中交通开始运行,就不可能无限期地在航路上消磨或延误。
2、空中交通被赋予国际性的特点,它标志着一个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因而需要一个国家范围的机构大体按国际共用的标准提供服务。
因为上述特点,客观上需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空中交通安全、有序地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空中交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