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学分是市级学分,Ⅱ类学分如下: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根据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等等。
医学教育课程设置:
①公共基础课,包括人文和社会科学课程,对学生进行文化和品德教育;
②普通基础课,包括生物学、物理学、化学、数学等自然科学课程,为学习医学打基础;
③医学基础课,关于人体正常及异常的形态结构和功能的学科,以及治疗预防的基本理论知识,为学习临床医学打基础;
④医学临床课。其教学安排是以学科为单元,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先一般后医学,先基础后临床,将整个教学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