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立根油滴实验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密立根开始做测定基本电荷的实验时用的是水滴,但是用水滴在空气中易蒸发,只能对它们的运动情况做几秒种的观察。研究生哈维·弗雷彻提出使用油滴做实验。在一天之间,弗雷彻制作了油滴实验的设备,并在当天就进行了实验,获得了一个比较靠谱的基本电荷数据。那一天密立根不在实验室。密立根在第二天回到实验室后,看到了弗雷彻的实验设备,非常兴奋。此后两个人一起工作,对实验设备进行了改进。6周后,公布了实验结果。很显然,这个实验的论文应该由两人联合发表。但是密立根提醒弗雷彻,根据学校的要求,研究生的博士论文必须单独署名,不能有合作者。密立根建议,弗雷彻可以在以后的某篇论文单独署名做为其博士论文,但是做为交换条件,这第一篇论文必须只署密立根一人的名字。弗雷彻虽然感到失望,但是没有别的办法,同意了这一安排。于是在1910年密立根做为唯一作者发表了第一篇油滴实验的论文,并最终获得诺贝尔奖。弗雷彻则在第5篇论文中做为唯一作者。1982年,弗雷彻死后发表的文章中才披露了这个秘密。这个安排虽然是两人协议的结果,而密立根在第一论文中也提到实验是由他和弗雷彻一起做的,但是不管以什么理由或交换条件,剥夺研究生在参与设计和实验的论文的署名权,仍然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不能拿论文的署名权做交易。密立根如果大度一点的话,完全可以让第一篇论文两人共同署名,这与让弗雷彻以后在某篇主要由他一个人完成的论文中单独署名,一点也不冲突。密立根的问题还不限于此。1981年,阿兰·富兰克林研究了密立根的实验记录本,发现密立根在记录本中对其观察结果进行打分,从“一般”到“最好”。根据记录本,密立根在1913年发表的论文依据的是140次观察,然而他把其中92次观察的数据舍弃不用,只根据58次他认为较好的观察结果的数据进行计算。但是,在论文中,密立根却声称该论文“代表了所有的油滴实验”。如果密立根把所有的观察数据都包括进去,虽然不会影响其结果,却会加大误差。这样,密立根通过有选择性地删除数据,获得了漂亮的实验结果,并且在论文中误导读者。像这样对实验数据进行修饰,不论是少报还是多报实验次数,不论是删除不利数据还是增添有利数据,都是一种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