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以后的论文,严格意义上讲是不可以再发表的,因为你已经发表过了,公开。还有,已经发表过的论文是不可以参加评奖活动的,这个是规定,所以你要是还想发表,你就重新再写一篇。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qq:876838484
:(l)要求该论文首次发表的期刊编辑和我刊编辑均同意发表作者的同一篇文章,作者需要向我刊提供首次发表该文的编辑部的书面许可,以及该文首次发表的出版时间和论文的复印件、单行本或原稿;(2)二次发表的时间至少应该在首次发表后1周;(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该面向不同的读者,通常译成短篇论著的形式发表即可;(4)二次发表的论文必须完全忠实于原论文,忠实反映首次发表版本的资料及论点
不可以,论文集通常也是会上网收录的,这样查抄袭的时候会无法通过(抄袭自己也是抄袭,就这规定)。。。但是,某些期刊不查抄袭,少数期刊,但是总有,所以具体状况,以及对期刊的上网要求,你还要更明确,我才能给你具体答案
不违法,但报社是不会收公开过或是在区级以上获过奖的论文的...
论文应该有指导老师或通讯作者吧?问下他们呗,因为要看具体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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