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止2023年3月9日,这两种行业发展现状良好。苏州市政府大力支持广播电影电视和音像业的发展,投入了大量资金,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企业投资新技术、新产品,推动了广播电影电视和音像业的发展。苏州市已经形成了一个以广播电影电视和音像业为主的文化产业集群,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劳务派遣员工人力资源流动状况的分析管理论文
摘要: 本研究基于苏州某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劳务派遣员工花名册,通过数据挖掘和统计分析,揭示出劳务派遣员工的人力资源流动状况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人力资源流动呈现出高流出与高流入的态势;
二是离职率与新进率之间具有显著正相关;
三是人力资源流动呈现不平衡的趋势;四是性别和代际因素,对离职率和新进率都有着显著影响。
关键词: 人力资源流动、劳务派遣、离职率、新进率
一、问题的提出
人力资源流动是指人力资源在不同国家、地区、城乡或行业、企业之间进行的流入或流出,可以划分为宏观人力资源流动和微观人力资源流动两类。其中,宏观人力资源流动主要是指人力资源在国家之间、国家内部地区之间、国家内部城乡之间的流动;微观人力资源流动则主要是指人力资源在不同行业之间、企业之间或企业内部所发生的流动。企业保持适度的人力资源流动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正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适度的流动,会给企业带来新鲜的血液,并有助于保持活力。但是,如果人力资源流动不平衡或人力资源流动水平过高,就会给企业带来诸多的挑战。其中,最重要的挑战有两个:
一是,人力资源流动的不平衡可能会导致企业用工短缺。
反映人力资源流动最常用的指标一般有两个,一个是离职率,一个是新进率。当离职率等于或小于新进率时,组织的人员规模可维持平衡或不断扩大;反之,当离职率大于新进率时,企业就会出现人员规模的萎缩,并会出现“用工短缺”的问题。一般的情况下,企业出现少量员工的离职,完全可以通过招聘及时补充。但是,如果短时间内员工离职过多、离职率过高,企业补缺工作的难度就会增大,乃至招聘任务无法完成、“岗位空缺”持续存在。
二是,人力资源流动的水平过高会给企业带来“高企不下”的人力资源成本。
人力资源流动,特别是员工的离职会带来额外的成本。离职带来的成本,一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员工离职带来的显性成本,如直接的经济损失,会侵蚀企业营业利润,造成企业营业利润下滑。隐性的成本往往都是一些间接的损失。这些间接损失造成管理上的风险有时会更高于其直接经济损失。总体而言,人力资源流动的水平越高,空缺的岗位和拟招聘的人数就越多,而相应的成本也就越高。
由此可见,企业要维持可持续性发展,内部的人力资源流动必须要保持在适度的水平上,并能维持动态的平衡,否则企业就会遭遇“用工短缺”及“人力成本高企不下”的问题。企业若是长期新进率小于离职率,人员规模必然会不断萎缩,最终就会“无人可用”而倒闭破产。也正因如此,企业有必要建立一套有关人力资源流动的指标监测体系。这套体系,监测的内容应包括人力资源流动的水平以及人力资源流动的平衡性,监测的对象可以是全体员工,也可以是一些重要岗位或重点群体。
而鉴于成本的考虑,这套监测体系的建构,最好能基于既有的数据,而不需要投入额外的资源进行采集。如果能基于既有的数据,经过数据挖掘、统计分析技术来建构这样的指标监测体系,这项工作将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应用价值。考虑到在企业各种类型的员工中,劳务派遣员工的人力资源流动水平更高。为此,本研究拟从该群体着手,分析该群体的人力资源流动水平及平衡状态,并积极探索相关指标背后的内涵及潜在的影响机制,如性别、代际等人口等变量对人力资源流动性的影响,以为企业开展人力资源流动性的管控提供决策依据。
二、研究方法
1、分析材料及数据挖掘步骤
为了实现上述研究目标,本研究以苏州地区某7、力资源公司为例。经该公司许可,本研究选取了该公司在苏州地区制造型企业八个劳务派遣项目,这八个劳务派遣项目自20XX年7月以来便存在,并延续至今。本研究选取了这八个项目自20XX年7月至20XX年3月期间合计21个月的员工花名册,并以此为分析材料。该公司提供的每个月份的员工花名册都包括了如下几个共同的字段信息:
①身份证号(以下简称ID);
②性别;
③入职时间;
④离职时间(未离职记录为“空”)。
根据这四个字段,并按如下步骤分析,可挖掘出如下一些数据信息:
第一,利用ID的唯一性,可合并21个月的数据,生成每个ID一行数据的文件。每行数据均包括:
①ID(身份证号);
②性别;
③入职时间;
④离职时间。
此外,根据ID,还可提取出“出生日期”这一变量,基于“出生日期”这一变量,确定出员工的“代际”信息(1=90后,2=90前)。
第二,利用“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这两个字段的信息,可判断每个员工自人职以来,在每个月份中的工作状态。在每个月份中,都可用如下四个变量来表征员工的工作状态:
①新进员工(1=是,0=否),是“入职时间”为当月的员工;
②离职员工(1=是,0=否),是“离职时间”在当月的员工;
③月初在岗员工(1=是,0=否),是入职时间在本月第1天之前、而离职时间在当月第一天之后或值为空(20XX年3月31日仍在岗)的员工;
④月末在岗员工(1=是,0=否),是入职时间在本月最后1天之前、而离职时间在当月最后一天之后或值为空(20XX年3月31日仍在岗)的员工。鉴于统计期为21个月,按前述操作规则,重复21次,共获得21组(每月1组)员工的工作状态。
第三,分别以“全体员工”、“男性员工”、“女性员工”、“90后员工”(1990—1999年出生的员工)、“90前员工”(1990年前出生的员工)为分析对象,根据员工在每个月里的工作状态(是否为“新进员工”、“离职员工”、“月初在岗员工”和“月末在岗人员”),可分别统计出“全体员工”、“男性员工”、“女性员工”、“90后员工”、“90前员工”在21个月份中的新进人数、离职人数、月末在岗人数、月初在岗人数,并根据“离职率一离职人数/[(月末在岗人数+月末在岗人数)/2]”和“新进率一离职人数/[(月末在岗人数+月末在岗人数)/2]这两个公式,计算出“全体员工”、“男性员工”、“女性员工”、“90后员工”、“90前员工”在每+71份里的新进率和离职率。
2、样本特征
统计期初(20XX年7月1日)的在岗劳务派遣员工有2663人,经过21个月的人力资源流入与流出,到统计期末(20XX年3月31日)还剩在岗劳务派遣员521262人,员工净流失1401人,规模减少了52.6%。在21个月的统计期内,先后离职的劳务派遣员工有17562人,平均每月离职836人,加上期末在岗的劳务派遣员工1262人,本研究涉及到的劳务派遣员工(包括离职和在岗人员)合计18824人。
三、结果
1、人力资源流动水平的分析
离职率和新进率是反映人力资源流动水平的最主要指标。为了描述全体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率与新进率的水平,并分析二者之间内在联系,本研究对这两组数据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及相关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如表1所述):
①全体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最小值为29.2%,最大值为88.2%,平均值为42.1%;
②全体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的最小值为9.3%,最大值为103.6%,平均值为38.5‰
③全体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与新进率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R=0.443,p=0.044);
④全体劳务派遣员工平均每月离职率与平均每月新进率相差3.6个百分点(MD=3.6%),但这一差异未达到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t=0、707,df=20,p=0.488)。
2、差异性比较
(1)人力资源流动水平在性别上的差异性比较
为了分析不同性别的劳务派遣员工在离职率、新进率上的水平差异及内在关系,本研究对男性、女性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新进率分别进行了描述性统计以及相关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如表2所示):
第一,男性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最小值为33、0%,最大值为109、3%,平均值为47、1%;女性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最小值为22、2%,最大值为55、3%平均值为34、4%;男性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与女性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R=0、757,p<0、001);男性劳务派遣员工平均每月的离职率与女性劳务派遣员工平均每月的离职率相差12、7个百分点(MD=12、7%),二者之间的差异达到了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t=5、225,df=20,p<0、001)。
第二,男性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最小值为9、2%,最大值为116、0%,平均值为43、7%;女性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最小值为6、2%,最大值为83、1%,平均值为37、0%;男性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与女性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R=0、942,p (2)人力资源流动水平在代际上的差异性比较 为了分析不同代际的劳务派遣员工在离职率、新进率上的'水平及内在联系,本研究对90后、90前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新进率分别进行了描述性统计以及相关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如表3所示): 第一,90后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最小值为29、9%,最大值为89、1%,平均值为44、0‰90前劳务派遣员工最小值为21、3%,最大值为85、5%,平均值为37、0%;90后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与90前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R=0、791,p<0、001);90后劳务派遣员工平均每月离职率与90前劳务派遣员工平均每月离职率相差7、0个百分点(MD=7、O%),二者之间的差异达到了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t=3、438,df=20,P=0、003)。 第二,90后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最小值为8、9%,最大值为103、7%,平均值为39、7%;90前劳务派遣员工新进率最小值为28、9%,最大值为103、7%,平均值为35、5%;90后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与90前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R=0、953,p<0、001);90后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与90前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进率相差4、2个百分点(MD=4、2%),二者之间的差异达到了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t=2、113,df=20,P=0、047)。 四、主要结论与讨论 根据上述的结果,可以概括出如下一些主要结论: 1、目前劳务派遣员工的人力资源流动水平高,基本呈现出“高流出”与“高流入”的态势 根据上述结果可以看到,在21个月中,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最小值为29、2%,最大值为88、2%,平均值为42、1%,而新进率的最小值为9、3%,最大值为103、6%,平均值为38、5%。换言之,在低峰期时,每个月也有将近29、2%的人流失、9、3%的人流人,而在高峰期时,每个月可达到88、2%的人流失、103、6%的人流入。就以最低值为29、2%的离职率来看,企业往往也会觉得难以承受。如果没有人员的流入,29、2%的离职率意味着企业的员工,仅需3、425个月就会全部流失完;而以42、1%的平均离职率来计算,2、375个月就可能流失完所有的员工。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目前劳务派遣员工的人力资源流动水平较高,换句话说,这一群体面临着严重的就业不稳定性问题。 2、离职率与新进率之间具有显著正相关 这意味着二者存在相伴相生的关系,企业旺盛的招工需求(高新进率),其背后可能存在着一个较高水平的离职率。近些年来,一到特定的时间点上(如每年的9、10月份,以及春节前后),一些沿海发达城市就会出现“用工短缺”的现象。很多媒体会将之归结为人口红利的殆尽——即人力资源市场不能提供足够的供给。事实上,导致“用工短缺”现象产生的原因,人力资源市场供给减少并不是最主要原因。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企业的“用工需求”突然增大。“用工需求”的突然增大,无非两类原因。 一是企业订单增加或规模扩大 而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企业因员工的“高离职率”而产生了大量的岗位空缺。企业要维持动态的、平衡的发展,就必然会在短时间内招聘大量的人。如果人力资源市场在短时间内不能提供充足的供给,“用工短缺”问题就会持续存在;如果人力资源市场在短时间内能够提供充足的供给,“用工短缺”问题就会得到缓解,但缓解的同时,也会伴随着较高的“新进率”。正如本研究上述结果显示,劳务派遣员工平均每月新进率为38、5%明显小于平均每月42、1%的离职率。这意味着,该劳务派遣机构目前在员工的招聘上,几乎全部都是为了补充人员的流失。 3、目前的人力资源流动呈现不平衡的趋势,人力资源流出略高于人力资源流入 尽管21个月中,平均每月离职率与平均每月新进率并不存在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但是平均每个月3、6个百分点的差异,也不能忽视。若长此以往,该机构的劳务派遣员工规模必将逐步萎缩掉。事实上,这一趋势正在发生。该机构在21个月期间,7个项目上的劳务派遣员工的规模已经从最初的2663人萎缩到1262人,净流失了1401人,人员规模减少了52、6%。这对于以劳务派遣为主营业务的人力资源机构而言,这一趋势若持续下去,最终结局只能是项目终结、企业关门。而对于一个用工企业而言,如果新进率持续小于离职率,结果只有一个,就是企业持续“用工短缺”,并最终“无人可用”。反言之,如果企业不存在员工“高离职率”的问题,那么,“新进率”也不会那么高,而“用工短缺”问题自然就不会存在。当然,新进率略小于离职率,也可能是企业业务调整或转型升级的结果。比如,用工企业缩减了劳务派遣员工的用工规模,或者是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提高了自动化生产水平或员工生产效率而减少了用工的需求。因此,当平均每月新进率小于平均每月离职率的时候,也要分析—下原因。如果不是因为这些因素,而是企业招聘需求旺盛,但自身或合作机构的招聘能力跟不上或吸引不到足够多员工的时候,企业就要格外警惕,及时提出因应策略。 4、性别因素和代际因素,对劳务派遣员工平均每月的离职率和新进率都有着显著的影响 男性员工相对女性员工、90后员工相对90前员工,有着更高水平的人力资源流动。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男性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新进率都显著高于女性;而90后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率、新进率则高于90前。这一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人力资源实务工作者长久以来的印象——男性员工、90后员工更不稳定、更倾向于离职。导致男性员工相比女性员工更倾向于离职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两性在自我概念、职业性格、职业兴趣和职业价值观等方面上的差异。而对于90后员工而言,则可能是因为初入职场,本身就处于一个职业尝试期。处在这个阶段的人,往往更倾向于不断更换工作以谋求更多的尝试、体验或经历。而“男性员工的新进率要高于女性”、“90后员工的新进率要高于90前”这两个结论则可能说明:目前的人力资源市场中,男性员工与90后员工相对比例较多。 目前,人力资源市场看似供需两旺,有企业大量招人,也有大量的人要找工作,但是这未必意味着区域范围内的人力资源市场就健康、可持续,或是经济回暖、欣欣向上的反应。这很可能意味着,目前区域范围内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多处于一种内部流转、自我循环的状态。员工只是从本区域范围内的一家企业流出,然后又流入本区域范围内的另外一家企业,而企业新进的员工,也只是从另外一家企业流出的员工。于是,流出的男性员工越多,新进企业的男性员工也就越多;流出的90后员工越多,而新进企业的90后员工也就越多。这种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的高速流转,转看似造就了旺盛的人力资源市场,但实则企业生存环境和员工就业环境恶化的一种征兆。 五、小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利用每个月的员工花名册,经过数据挖掘和统计分析,可以有效监测企业员工或重要员工群体的人力资源流动水平及平衡状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离职率与新进率之间的动态关系、内在联系,以及性别、代际因素对人力资源流动水平的影响。就本研究分析的劳务派遣员工这一群体而言,他们的人力资源流动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人力资源流动呈现出高流出与高流入的态势; 二是离职率与新进率之间具有显著正相关; 三是人力资源流动呈现不平衡的趋势;四是性别和代际因素,对离职率和新进率都有着显著影响。
第一章:总 则
太平街历史街区保护与整治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指导,通过对太平街历史街区的文物古迹及传统民居的实地调查,在详细考察街区的历史变迁,综合分析街区区个性特征,深入挖掘地方文化特色的基础上,按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制定。
保护与整治规划的目的在于指导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保护整治工作全面展开,统筹安排历史街区内的各项建设工程,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保持历史街区的社会经济活力,在整体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特色文化旅游的开发和经营。
本规划受长沙市人民 *** 委托,由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心和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编制任务。
1.规划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1.4 《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
1.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4)14号令
1.6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建设部、国家文物局(1994)533号文
1.7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
1.8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9 《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送审稿)(2004年)
1.10《长沙市中心区E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1.11长沙市规划管理局《长沙市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设计要点》(长规函〔2004〕65号)
1.12长沙市文化局《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点》
2.规划范围
2.1 本次规划的范围北至五一路、南到解放路,西至卫国街,东到三泰街、三兴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2.57公顷。
2.2 其中重点规划地段为沿太平街、西牌楼、马家巷、孚家巷、金线街、太傅里两侧的历史街区核心保护区,用地面积为5.07公顷。
3.规划原则
在全面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风貌的前提下,发挥历史街区的潜在优势,突出特色,充分利用现存的历史遗产、人文资源,综合发展旅游事业,发展城市经济,彻底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准。
通过本次规划,促进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和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各项开发建设项目,为改造更新提供技术指导。
3.1 文化内涵导向原则
充分挖掘太平街历史街区和长沙的传统民俗文化,建立民间文化保护机构,全面提升太平街历史街区的文化吸引力。
3.2 地域特色原真性保护
对传统建筑的修复以及新建建筑的设计,应建立在对本地建筑文化严谨调查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地域文化真实而的独特魅力。
3.3 保护与发展互动原则
在对历史街区的物质性遗产保护的同时,应充分利用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并积极进行文化产业的挖掘,对传统建筑进行积极有效的保护性利用,在一定程度发掘历史遗产的社会经济价值。
4.规划目标
4.1 规划确定太平街历史街区是以生活居住、旅游观光、商业服务、文化经营为主要职能,集中体现长沙民国传统人文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
4.2 本次规划主要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的清代街巷格局,民国的民居风貌,长沙市街的生活气息,充分体现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三大文化特征:
屈贾文化纪念地:主要通过对贾谊故宅保护与贾谊祠园林的恢复建设,以及相关文化设施如太傅书院等的建设,展现楚辞汉赋博大精深及屈原、贾谊、陶侃三人事迹中的人文魅力。
商业民俗传承地:通过保护太平街、西牌楼的传统商业建筑,恢复若干老字号,以及对金线街两边长沙民俗作坊的开发展示来体现太平街历史街区商业民俗的文化内涵。
辛亥革命策源地: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中与辛亥革命有关的文物古迹,挖掘其在长沙近代史上的重要意义,建立建设小型的博物馆。
5.规划内容
5.1 本次规划的内容包括保护与整治两大部分。
5.2 保护规划主要包括:分级保护的范围划定与保护要求,历史街区的风貌景观保护,历史街区建筑高度控制、各级文物古迹及传统民居宅院的保护、土地利用与道路交通调整规划等。
5.3 整治规划主要包括:保护与更新模式、沿街重要界面立面整治、重点地段详细设计等。
6.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
太平街历史街区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由人工环境和人文环境两部分组成。
归纳如下表,需要针对各自的特点进行相应的保护。
太平街历史街区保护要素构成表
人工环境 街巷格局 主要街道成鱼骨状,街巷普遍较窄,保持民国初年格局。
文保单位 贾谊故居、“四正社”旧址、鲁班庙旧址、辛亥革命“共进会”旧址、孚嘉巷42号、乾益升粮栈
历史建筑 老通义油漆号、杨福和豆豉鞭炮庄、利生盐号、杨隆泰钉子铺、洞庭春茶馆等
特色构筑 金线街麻石路面、常怀井
景观大树 散布在各条街巷上的胸径超过20厘米的大树
人文环境 节庆习俗 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过小年、除夕、春龙节、花朝节、观音菩萨诞辰、上巳节、龙王节、天贶节、乞巧节、中元节、灶王节、老郎神寿诞
革命事迹 两湖暴动、长沙起义
地方特产 湘绣、湘菜、湘莲、湘粉、菊花石雕、浏阳豆豉、菌油、棕编、白沙液酒、铜官陶瓷、浏阳夏布、浏阳纸伞、浏阳花炮、红继木
历史人物 屈原、贾谊、陶侃、焦达峰
奇闻掌故 吕洞宾与金线街、陶侃射蟒
7.保护框架的空间构成
根据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价值及其环境要素构成,可以将太平街的空间框架划分为“五街三片一点”,即以五条特色街道串起来的三片传统居住街坊(见保护框架规划图)。
“五街”是指:
太平街传统商业街、金线街传统风貌街、西牌楼传统餐饮街、马家巷和孚嘉巷传统居住巷。
“三片”是指:
马家巷孚嘉巷传统居住街坊:以马家巷、孚嘉巷为中心,东面到太平街,西面到卫国街,南到金线街的以传统居住风貌为主要特色的地块。
三泰街传统居住街坊:此居住街坊位于太平街以东,西牌楼以北,三泰街以西。
太傅里传统居住街坊:此居住街坊以太傅里位于太平街以东,西牌楼以南,西兴街以西。
“一点”是指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贾谊故居。
第三章:保护等级与范围
8.历史街区分级保护
根据现状特征以及国家对历史街区保护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规划中,将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保护范围划分为二个层次:历史文化风貌区(包括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
8.1历史文化风貌区
历史文化风貌区根据保护对象性质和措施的不同分为两部分: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
8.1.1 保护范围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是指从沿太平街(北起长沙食品城,南至金线街口)、马家巷(东起太平街,西至卫国街)、孚嘉巷(东起太平街,西至长沙港务招待所)、西牌楼(西起太平街,东至三泰街)、太傅里两侧传统民居集中的区域。
以“保护范围规划图”上的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范围划定为准。
本次规划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面积为5.07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包括北至五一路、南到解放路,西起卫国街,东达三泰街、三兴街的整个太平街历史街区,以“保护范围规划图”上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划定为准。
本次规划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12.57公顷。
8.1.2 保护要求
对于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要求确保此范围以内的建筑物、街巷及环境不受破坏,如需改动必须严格按照保护规划执行并经过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批准。
各种修建需在城镇建设部门及文管会等有关部门严格监督下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更新为主。
其建设内容应服从对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其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较大的建筑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由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方可执行。
1) 古街市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地面铺装应逐渐恢复传统特色,采用麻石条铺砌;原有电线杆、有线电视天线等有碍观瞻之物应逐步转入地下或移位;街道小品(如果皮箱、公厕、标牌、广告、招牌、路灯等)应有地方传统特色,不宜采用现代城市做法。
2) 街巷两侧建筑功能应以传统民居和传统商业建筑为主,鼓励发展传统商铺茶肆和产商结合的手工作坊,建筑的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色彩控制为黑、白、灰及黄褐色、原木色。
3) 传统民居选择相对完整地段成片加以维修恢复,保持原有空间形式及建筑格局,古井、古树及反映居民生活之特色庭院、应予以保留并清理恢复,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应予以改造或拆除。
4) 对本区内保留的传统民居建筑应加强维修,建筑色彩应取黑、白、灰、黄褐色等其他长沙传统民居的色彩加以统一控制,建筑装饰、建筑形式应采用民居形式的坡顶青瓦白脊房,建筑门、窗、墙体、屋顶及其它细部必须严格按规划管理确定的长沙传统民居特色细部做法执行。
建筑功能主要为居住建筑或民居旅馆。
5) 建筑物一层檐口高度控制为2.8~3.5M,二层檐口高度控制为6.5 M。
对于建设控制地带,此范围内的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以取得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
在此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文物管理部门等批准,审核后才能进行。
1) 建筑形式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宜小不宜大,色彩以黑、白、灰为主色调,最大建筑高度为四层;对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旧建筑必须搬迁和折除,近期拆除有困难的都应改造其外观和色彩,以达到环境的统一,远期应搬迁和拆除。
2) 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文物管理部门指导并同意下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建筑功能应以居住与公共建筑为主。
8.2环境协调区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太平街历史街区历史风貌地完整性,根据历史街区四个方向的不同情况,划分出环境协调区。
8.2.1 保护范围
环境协调区的范围规划为:西起湘江之滨,东到三泰街、三兴街道路红线外50米,北起五一路南侧红线,南至解放路红线外50米。
具体保护范围以“保护范围规划图”上的环境协调区范围划定为准。
本次规划环境协调区面积为23.98公顷。
8.2.2 保护要求
在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必须服从“体量小、色调淡雅,不高,不洋、不密、多留绿化带”的原则。
其建筑形式要求不破坏古镇风貌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该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批准、审核后方能进行。
对整个区域协调区,新建筑应鼓励低层,原则上不超过6层,街坊内部建筑高度应严格按照“高度控制规划图”执行,禁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新的建设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已有建筑,应停止其建设活动,并在适当的条件下予以改造。
9.建筑及院落分级保护
经过对太平街历史街区现存建筑的详细调查和评估后,将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优秀建筑及宅院分为三级进行保护:一级——文物保护单位、二级——不可移动文物、三级——优秀历史建筑。
9.1文物保护单位(一级)
9.1.1 保护范围
保护等级为一级保护的范围:划定已经公布批准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本身和其组成部分的四至界线以内为绝对保护区。
太平街历史街区内目前共有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贾谊故居。
9.1.2 保护要求
所有的建筑本身与环境均要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
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故”,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
绝对保护区内现有影响文物原有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坚决拆除,且保证满足消防要求。
建筑形式:不能随意改变现状,不得施行日常维护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及其它任何有损环境、观瞻的项目。
在必须的情况下,对其外貌、内部结构体系、功能布局、内部装修、损坏部分的整修应严格依据原址原样修复,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其它有关法令、法规所要求的程序进行,并保证满足消防要求。
高度控制:保持现状或根据原状恢复。
9.1.3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
不容许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有超过文物保护建筑的一般建、构筑物,现状存在的应坚决拆除。
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以取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
在此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文物管理部门等批准,审核后才能进行。
9.2 不可移动文物
根据长沙市不可移动文物和长沙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单位的划定,及现场对历史建筑的调查审定,本次规划共划定不可移动文物6处。
分别为马家巷17号(共进会旧址)、孚嘉巷12号(四正社旧址)、太平街67号(乾益升粮栈旧址)、孚嘉巷14号(鲁班庙旧址)、孚嘉巷42号、金线街麻石路面。
9.2.1 保护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建筑高度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建筑维护修缮应优先采用旧料来更换损毁构建,修缮的原则是“只修不建,修旧如旧”。
附表:太平街历史街区不可移动文物汇总表
编号 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年代 房屋性质 进数 备注
13 共进会旧址 马家巷17号 450 公私合用 二
18 四正社旧址 孚嘉巷12号 260 公房 二
09 乾益升粮栈旧址 太平街67号 500 公房 四
16 鲁班庙旧址 孚嘉巷14号 270 清末民初 公房 一
14 孚嘉巷42号 孚嘉巷42号 480 民国 公房
37 金线街麻石路面。
金线街
9.3 优秀历史建筑
经过对太平街历史街区的历史遗存详细踏勘和审核后,本次规划共划定优秀历史建筑25处。
9.3.1 保护要求
对于优秀历史建筑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和建筑高度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建筑修缮的重点是恢复其传统建筑与院落的布局,在细部做法上采用长沙地区的典型做法、样式材质等,可以在对当地建筑的特色提炼下,对无法恢复原样的部分做一定的创意性设计。
第四章:高度控制规划
10. 高度控制
为维护街区的历史文化风貌,需要对街区的建设进行高度控制。
具体如下:
文物保护单位:维持原有建筑高度,不容许在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有超过文物保护建筑的一般建、构筑物,现状存在的应坚决拆除。
重点保护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维持原有建筑高度。
周边20米范围内有高度超过重点保护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的建、构筑物,应降低层高或拆除。
控高二层区域:建筑高度控制为二层坡屋顶传统建筑。
建筑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6.5m,屋脊总高不超过8m;结合现状特点,允许建国以前传统风貌建筑维持原高。
控高四层区域:位于本次历史街区规划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四层及四层以下,四层檐口高度在12.5米以下,总高度不超过14米。
控高六层区域:规划范围西向外至湘江岸边,北至五一路南侧红线,东、南道路红线外5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六层及六层以下,总高度不超过20米。
各控高区域的具体范围详见高度控制规划图。
附表:高度控制区域汇总表
区域名称 面积(hm2) 比 例
维持原高 1.04 4.04%
控高二层 8.43 32.73%
控高四层 8.19 31.79%
控高六层 8.10 31.44%
11. 景观视廊控制
为了保证湘江风光带与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交融,新开辟的通向湘江的回龙街两侧应控制高度为二层。
为了保证金线街传统风貌的完整性,金线街南侧的新建建筑须有一定的高度控制,即沿街道红线南侧15米的范围内控制高度亦为两层。
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
12.用地调整目标
根据保护与发展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原则,通过对现状土地使用的合理调整,以达到科学合理地使用土地,从而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同时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发展文化及旅游事业,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
从用地功能结构上将整个规划区划分二个节点、三条轴线、五个区域。
节点:规划有两处,分别位于太平街的南北两头入口处。
北节点规划为公共服务中心节点,结合救火会旧址,设立一处“文夕”大火纪念广场;南节点规划为文化休闲广场,主题为长沙市井万象。
轴线:一条是太平街特色商业轴,以经营长沙传统特产和展示太平街传统特色经营为主;一条是金线街地方文化轴,以经营长沙传统文化产品和手工作坊参与展示为主;一条是西牌楼休闲餐饮轴。
区域:分为三片传统居住街坊,一片传统园林区,一片文化创意区。
传统居住街坊有马家巷传统居住街坊、三泰街传统居住街坊、太傅里传统居住街坊。
传统园林区为结合贾谊故居进行更新复原的旅游区。
文化创意区为结合孚嘉巷西口的整治而新建的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商业区位。
详见功能结构规划图。
13.用地调整措施
太平街历史街区仍以居住用地为主,恢复传统民居街坊,商业用地主要沿太平街、西牌楼两侧布置。
文化娱乐用地主要沿金线街两侧、孚嘉巷西侧布置。
广场空间主要设置在太平街北头、南头。
公共绿地均布于各居住街坊内部,调整设立一处新的幼儿园,各居住街坊内部设置托儿所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在太平街北部东侧设小区级的老年人活动中心和诊所一处。
附表:规划用地平衡表
用地性质 面积(m2) 比例
居住用地 38864 30.91%
商住用地 8088 6.43%
餐饮服务业用地 3659 2.91%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437 1.14%
公园 2019 1.61%
医疗卫生用地 450 0.36%
商业用地 17853 14.20%
金融保险业用地 7320 5.83%
旅馆用地 3146 2.50%
文化娱乐用地 6663 5.30%
影剧院用地 656 0.52%
图书展览用地 3166 2.52%
科研设计用地 913 0.73%
文化创意产业用地 3534 2.81%
文物古迹用地 9058 7.21%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431 0.34%
绿化用地 2833 2.25%
广场用地 2128 1.69%
道路用地 11429 9.09%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2072 1.65%
合计 125719 100.00%
第六章:社会生活规划
14.人口规划
太平街历史街区现有常住人口7359人,暂住人口1569人,共2953户,居住用地面积约5.7公顷,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只有约14.1平方米,居住密度偏大。
住宅建筑面积约142000平方米,居住人口密度为6.3人/100平方米,达到了居住舒适标准中的经济型标准:4-7人/100平方米,但偏拥挤。
用地规划中约五分之二的街区作为市级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和绿地,保留其它部分历史街区作为居住用地,仍以居住为主,考虑到街区居住建筑保留现状多为二层,另有较多居住用地控高为四层,按容积率为1.5,人均居住建筑面积25平方米(处于经济型与舒适型标准之间,为4人/10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规划,则街区人口规划为约4500人,1500户,人均居住用地面积约为16.8平方米。
根据规划需迁出居民约4400人,1450户。
1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对原来建筑外部空间功能进行梳理打通,构成多级网状的外部交往空间,形成主要道路 巷道 内部小广场 私人院落的公共空间结构。
规划安排一处新的幼儿园、一处新诊所、一个老年人活动中心、一处小型影剧院。
同时加强垃圾箱、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和标准化设置。
太平街和西牌楼街作为主要旅游服务性质的商业街道,同时要保持一定的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商业设施。
风貌的要求。
本着“方便居民生活、有利旅游发展、提高环境质量、促进持续发展”的规划思路考虑技术要求。
结合长沙的历史街区特点,因地制宜,寻找最佳的技术途径,节省用地和投资及运行费用。
技术上安全可行,维护管理方便,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便于专业部门实施。
况统零售商业风貌轴、西牌楼为传统餐饮服务风貌轴、金线街为传统商业居住风貌轴。
强化历史街区的入口标志空间,保护街区内部的标志性景观。
在西牌楼东口与三泰街交接处恢复原有的明藩王府西牌楼,孚嘉巷西巷口复原太平门,马家巷和金线街的街巷口建坊门,太平街南、北入口建设广场空间,作为历史街区标志性入口。
街区内部利用救火会旧址建设“文夕”大火纪念广场,突出朱昌琳故居和贾谊故宅作为街区内部的标志性游览景观特征。
第十章:建筑保护与更新模式
30. 保护更新模式
建筑的保护与更新模式规划是本着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风貌和传统空间格局的要求,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按建筑的等级分类及其质量、风貌等的综合调查评估,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构)筑物提出分级保护和整治的方式措施:
修缮: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对其残缺损坏的部分进行修补,对文物整体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
原则是修旧如故、只修不建。
具体办法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办法。
修护:针对优秀历史建筑,对其进行不改变外观特征和内部结构格局的修理维护,其使用性质的改变需报上级 *** 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方能进行。
改善:对一般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进行不改变其外观特征的维护、改建活动。
整修:针对一般建筑中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和环境要素进行的改建活动。
暂留:针对质量较好,但与古镇风貌冲突很大且不处于核心风貌保护区的紫线范围内的一般建筑,由于经济社会原因而暂时无法更新拆除的,暂时保留,建议远期更新拆除。
拆除:针对风貌极差、质量极差的一般建筑,或该建筑原址曾经有重要的古迹遗址,则根据规划需要将其拆除,进行新的建设活动或对古遗迹进行复建,或开辟为绿化及开敞空间。
对文物建筑(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优秀历史建筑、一般历史建筑、一般建筑、障碍建筑等相对应的保护和整治措施列表如下:
附表:保护与整治策略表
类型 文物建筑 优秀历史建筑 一般历史建筑 一般建筑 障碍建筑
保护与整治
方式 修缮 修护 改善 整修 暂留、拆除
附表: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的保护与整治模式
31. 规划原则与目标
本着在社会中确认、尊重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则,对享用这些遗产的特殊习俗做法予以尊重,努力确保和支持创造、保养和承传这些遗产的社会群体以及物质性的承载环境,保证这些遗产不仅作为历史资料得到静态的保存,还要使其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应用与发展。
31.1 规划原则
作为人类特殊的文化遗产,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目标,其保护应遵从以下原则:
1) 原真性原则,作为盛行于特殊历史时期被特殊群体所珍视的文化遗产,因其独特的内涵而受到人们的关注和保护,只有保证其内涵包括与内涵统一的形式的历史真实性即原真性,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存在的依据。
2) 发展性原则,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社会性,在其保护过程中必须注重遗产随社会环境条件的变迁而进一步得到发展,从而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
3) 尊重性原则,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所依托群体的特殊性,在进行保护时,必须尊重享用这种遗产所必须遵从的习俗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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