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法学多元化毕业论文研究
模拟审判是一项最综合、最全面的实践性环节,通过一个模拟法庭的组织与演练,以下是我J.L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开放教育法学多元化之论文范文。
199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2012年7月31日,国家开放大学正式挂牌成立,国家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国家开放大学,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决定,是中国开放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1]经过十五的发展,开放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止到2013年9月,全国电大系统开放教育注册在校生达到369万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写明国家要“办好开放大学”。[2]国家开放大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重组与升级,国家开放大学重新确定了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教学内容改革和学习评价。作为国家开放大学重点专业的法学本科也面临着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其中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取消还是要加强[3],是全员参与答辩还是部分参与答辩,是保留单一传统论文形式还是向多元化转变,成为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内法学教师日常教学中经常讨论的问题。本文主要探讨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
毕业论文写作是开放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专业素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2年5月出台了《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试行)》。
1.毕业论文基本要求。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不能用专科毕业论文替代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形式必须为学术性论文,不能用法学案例评析、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律工作总结等其它形式。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必须在6000字以上。毕业论文选题不能太集中,本科阶段课程内容选题要高于总选题的30%,选题要同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
2.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写作水平高的老师担任,一般选用中级职称或是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初级职称的教师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资格担任本科论文指导教师。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审判员、检察员、律师也可以被聘为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资料收集、写作方法的运用、文献检索、写作提纲的拟定、督促学生按写作计划完成初稿;论文初稿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定稿进行成绩初评,书写评语。
3.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员须全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组由3人组成,答辩主持人须具备高级职称,答辩组由电大教师和外校答辩教师组成。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的认定除了要看毕业论文的本身质量外,还要看学员现场答辩的情况,通过答辩来检验论文是否为学员本人完成。成绩分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五个等第。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答辩总人数的20%。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计划中学术训练课程缺失。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没有论文写作课程,课程考核方式也都是考试形式。学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学术训练,缺`论文写作的能力。学员不知道如何收集资料,不知道如何撰写研究综述,不知道论文的布局谋篇。虽然有开设《法律文书》课程,但讲授内容为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文书的规范和要求,并非学术论文技能的训练。
2.毕业论文表现形式单一。毕业论文只能写学术型论文,导致部分学术功底差,但实践经验丰富的学员兴趣不大。学术型论文需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格式,束缚了学员的手脚,难以调动学员的写作热情,不能充分发挥学员的经验优势。
3.毕业论文答辩过场化。答辩过程中有一部分学员答不出来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部分学员法学基础知识欠缺不能很好的回答提问,但为了能让毕业率达到一定的比例,答辩主持人往往会放宽答辩要求,一个班级只留下一两个最差的同学不通过,其他同学即使再差,也送个及格分数。导致整个论文答辩过程不是很严谨,学员认为通过太容易,不能够引起学员的重视,不利于论文写作质量的提高。
4.存在抄袭和购买论文的现象。开放教育学员因为没有时间或是因为能力不足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但为了毕业,就去网上抄论文或是花钱买论文,助长了不正之风,构成了学术腐`。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机遇和挑战
(一)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过去是同中国政法大学联办,在教学和毕业论文写作等环节受联办学校的制约。2012年国家开放大学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揭牌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设置本科专业,按教育部规定,首批设置本科专业为19个,这19个专业有独立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其中就包括法学专业。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自主设定教学计划,决定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说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的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二)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目标也需要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
开放教育的教学具有开创性[4],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多元化必将更加适合成人学生,更符合开放大学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应用型法律人才,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能够公平合理地处理法律纠纷。[5]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更有利于学员将法学理论同自己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对学员的职业技能的提高更有帮助,更有利于促进知识向技能的转变。
(三)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有利于法学教师自身素质的提升
电大系统的法学教师在学历、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和普通高校的教师都有一定差距,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电大系统自身的原因。省级电大以下的法学教师无法兼职从事律师职业,导致这些法学教师无法代理案件。电大系统组织的法学教师业务培训数量也不多,省级电大的老师还有机会参加培训,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很少有机会参加培训。一所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只有一两个,教研活动很难开展,在教学压力不大的情况,教学技能很难提高。如果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将促进促使教师知识更新,并提高法学实践能力。
三、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改革的尝试
(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如果学生的学术功底较好,可以通过撰写传统毕业论文来获得学分。此外,学生还有其他选择,或是在有国际国内刊号的杂志上发表论文,或是提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还可以选择模拟审判案卷及审结报告或法律意见书作为毕业论文成果形式。毕业论文的形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须报指导教师同意,并须重新开题答辩。
(二)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实行毕业论文“双轨制”改革,在法学专业114名大四学生中,推行法庭模拟审判和论文结合的方式,法庭上的表现和制作完整的卷宗占60%,论文占40%。目前,此项改革尚未全面推开,该校采取自愿选择方式,在2011届114名毕业生中,已有22人选择了“上法庭”模式,其余学生还按传统模式写作毕业论文。[6]
(三)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法学本科生科研立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暑期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优秀研究成果经鉴定程序直接转化为毕业论文。
(四)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除了学术型毕业论文形式之外,新增案例分析、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三种形式。[7]
(五)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8年年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宣布改革举措: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写案例分析,而且必须是具有争议、比较新颖、有研究价值的案例。[8]
(六)华侨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要求毕业生在实习过程中,复印一个已结案件的全部卷宗。案件可以是刑事案件或民商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但复印卷宗必须完整。根据该卷宗呈现出来的证据材料,对该案件的性质和判定结论进行分析,并撰写案例评析报告,内容包括:案件的简介、证据的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以及最后的认定结论。毕业生在答辩的时候,必须带上复印的全部卷宗,以便备查,期间要求毕业生先介绍该案件的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以及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可以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对案件处理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自己是如何处理案件以及认定结论的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根据毕业生撰写的案例评析报告的质量和答辩的表现进行评分。[9]
四、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制度设计
国家开放大学可以尝试毕业论文改革,既保留传统毕业论文,也采用其他形式。
(一)传统型毕业论文
论文的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选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切记题目不能过大,如在题目中出“中国”或是“我国”等字样,撰写的论文能够解决生活或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员论文选题尽量不要重复,最好一人一题。在论文的格式和学术规范上要严格要求学员,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要求,字数不少于6000字。论文的复制比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论文理论性方面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论文的'写作着重在于培养一种法律思维能力,重在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根据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生的工作性质和生活阅历,引导其选择能将工作经验、生活积累都运用起来的题目,以充分发挥社会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优势,而避免了理论基础相对较薄弱的劣势,从而扬长避短,写出具备电大毕业论文特色的高质量论文。[10]
(二)调研报告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辅导教师可以通过专题讨论、主题辩论、布置小论文等方式,引导学员将自己的工作实践同法学专业课程相给合,确定调研主题。教师要对学员的调研活动及调研报告的撰写进行指导,提高学员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原始材料应真实可信,调研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实证性和时效性,调研材料能有效支持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能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审视现有法学理论,研究报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调研报告应格式规范,内容明确、资料充实、方法科学、结论可靠,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三)模拟审判
模拟审判是一项最综合、最全面的实践性环节,通过一个模拟法庭的组织与演练,可使参加的学生熟悉相关的诉讼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种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善辩能力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1]。辅导教师带领学员去法院旁听,和学员共同确定模拟法庭选用案例,确定模拟法庭开庭计划,指导学员完成所有诉讼文书的撰写。模拟审判适用普通一审程序。模拟审判全过程的演示,不仅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是对其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而法律文书和判决书的撰写又可以检测学生对所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6]。没有撰写法律文书的学员可以撰写审判总结上交。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在模拟审判过程中的表现及提交的诉讼文书和总结给学员打分,审判过程中的学员演示表现占总成绩的60%,提交的诉讼文书或是总结占总成绩的40%。
(四)发表论文
鼓励学员在读书期间撰写、发表论文,学校对公开发表论文的同学依期刊的不同级别给予一定的补助。公开发表的论文选题必须是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作者所属单位必须是学员就读的学校。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没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对学员上交的发表过的论文进行成绩评定时要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应当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方法科学、逻辑严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在南大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上的发表的论文只要达到4000字即可,在其它公开出版且有国际和国内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达到6000字。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或其他公开出版的编著中发表,且字数在6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应具备申请认定的资格。
(五)审判卷宗
在法院工作的学员或是参加法院实习的学员可以对本人审判或是参与过的案例进行归纳、汇总、分析和总结。要求学员提供完整的案件卷宗,卷宗及审结报告要符合格式要求,要对案件的基本经过、案件中证据的采信、法律的运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描写,以不少于4000个字为宜。
(六)论文获奖
学员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省级法学团体或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学论文评比,获得奖项,获奖论文可以转化为毕业论文。获得一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优秀;获得二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良好;获得三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中等;获得优秀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及格。以上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由学生自由选择,学生在入学后至毕业前任一时间段完成其中一项即可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教学计划、教学、考核等多个环节。每种毕业论文形式的认定和成绩的评定都需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工作量也比较大。但改革是必然趋势,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
以时间和标志性事件为参照标准,环境心理学于上个世纪70年代初在以美国为中心的北美地区得以兴起。随着环境问题的升温,环境心理学也成为21世纪以来心理学领域较有突破的一个学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环境心理学课程论文发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环境心理学课程论文发表篇1 浅谈环境心理学中的拥挤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城市中的拥挤,从环境心理学角度阐述了拥挤的内涵、影响及对策,并提出要警惕拥挤综合症的出现。 关键词:拥挤 影响 拥挤综合症 一、 拥挤的内涵 环境心理学是心理学的新兴学科之一,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结合,是建筑环境学和应用心理学的结合,是关注人与环境相互作用和相互关系的学科[1],它通过研究在不同社会 文化 和环境下人们的心理活动规律,从而寻求人与环境相互适应的可持续模式。拥挤是环境心理学的重要研究领域。国外学者有的认为,“拥挤”是指当个体的空间需求超过实际空间供给时的一种心理压力不适状态,是有限空间中的个体的一种个人主观体验;有的认为,“拥挤”是指一种个人无法获得想要的隐私水平、无法充分控制同他人之间社会互动的状态。我国学者则强调“拥挤”是指一种主观的、能产生消极情感的心理状态,且当个人觉察到给定空间中有过多的人时出现。 总之,作为对高密度和相应空间限制的知觉判断,“拥挤”是一种难以直接测量,需经过人类知觉加工形成,伴随过度唤醒和生理、心理、行为压力特征表现,且导致系列拥挤负面影响的复杂心理体验和主观 经验 状态。[2] 二、 拥挤对人类的影响 (一)拥挤对个体行为的影响 1.对生理的影响 研究发现,高密度会引起一些生理唤醒反应。在高密度条件下的人血压偏高,个体患病的机率更高;儿茶酚胺含量升高,肾上腺分泌也提高;皮肤的导电系数也明显增加。长期在高密度环境中生活,可能引发疾病或使病情加重。 2.对情感的影响 社会密度与空间密度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人的情感体验。在改变空间密度的实验中,男性在高密度时比在低密度时体验到更多的消极心境;而女性则相反,能彼此友好相处,以比较合作的方式对待拥挤的心境。在社会高密度的研究中,男女都同样反映出消极的心境。 (二)拥挤对社会行为的影响 1.人际吸引 拥挤导致人际吸引降低,并且男性更明显。在相关实验中,男性在高密度情境下对组内成员负面的评价较多,而女性则相反,高密度促进了人际吸引。 2.退缩行为 当遭遇高密度时,社会退缩行为是一种应激 措施 ,它包括减少眼睛的接触、把头扭向一边,或者保持较远的人际距离。高密度所引起的退缩行为将可能破坏人际关系网络,这样人们可以利用的资源便会减少,更加难以应对巨大的压力。 3.亲社会行为 亲社会行为即利他行为,一些关于人口密度如何影响人们助人行为的研究发现,高密度会降低人们帮助别人的概率。在高密度的公共场所,利他行为减少大多是由于对自身安全的担心。此外,利他行为在城市和乡村也是不一样的。 4.攻击性行为 拥挤导致攻击性增强的观点至今没有一致的结论,但是对某一部分人来说(如 儿童 ),二者之间是有一定关系的。大量研究显示,拥挤对儿童攻击性的影响更大,并且随年龄的增加而改变。攻击性行为的发生依赖于高密度是引发负性的情感体验,还是积极的情感体验。高密度并不是引发攻击性行为的直接因素。 (三)拥挤的具体影响 1.拥挤对工作的影响 首先,拥挤使个体有效地完成任务所需要的高度注意力和清晰的思维能力受到限制。其次,拥挤时容易产生焦虑。再次,高密度会阻碍个体对环境的认知。最后,拥挤可能会阻碍个体的信息加工能力,导致任务不能顺利完成。 2.拥挤对交通影响 首先,交通拥挤带来的应激。坐车上下班的人体验着一种更应激的生活方式,带来更多的身心健康问题。其次,司机的应激。司机的应激状况,总的表现为负性的情感、认知和行为,攻击性强、焦虑、厌倦驾驶,及与他人交往时常常过度反应。再次,交通阻塞。交通阻塞影响人们到达目的地,也对驶汽车上下班的人体验的焦虑有很大的影响。 三、减少拥挤的消极影响 (一)干预措施 首先,认知干预:对高密度情境的干预措施之一是认知干预,它是提前给个体关于某个情境的拥挤提示或警告。这样可以减少应激和其他不利影响。 其次,建筑设计:第一,利用分隔。对密度的知觉是引起拥挤感的关键,因为拥挤感是个体感知到个人空间受到侵犯。第二,注意焦点的设计。人们更喜欢能减少个人唤起水平的环境;建筑设计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因素来减少人们的消极反应,达到减少拥挤感的目的。此外,建筑设计中室内家具的色彩、布置,对空间宽敞感都有重要的影响。 (二)调节方式 消除拥挤导致的后果主要在减少个体的焦虑和降低他们的唤醒水平。为此,可针对缓解拥挤所产生的后果而进行三种调节 方法 :肌肉放松、认知重建和想象。认知重建是通过引导,使人们注意情境中的积极方面,从而提高他们的积极情绪;想象是帮助人们按指令想象一幅舒适的、田园式的画面,以转移注意力。 四、拥挤综合症 拥挤的空间,嘈杂的环境,加之快节奏的生活,极易使人产生高度紧张,出现头痛、失眠、易怒、乏力等症,甚至引起心理变态,这一系列症状,被称为“拥挤综合症”。环境、医学和社会心理学的研究都认为,拥挤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已成为城市的一大公害。为避免现代都市的拥挤及拥挤带来的危害,需要社会和都市居民的共同努力。 关键是要加强对城市布局和建设的宏观调控,以利人口分流;在节假日及大型集会,要作好人群的有序流动安排,最大限度地控制拥挤现象。都市居民应尽量少去公共场所凑热闹,特别是年老体弱者、孕妇及患有心血管病的人更应避免拥挤。同时,都市人还须学会“闹中取静”,在紧张中学会放松,加强体质锻炼、注意培养适应环境的能力,并保持乐观开朗、平静愉快的心境,这些都是防止拥挤综合症的有效办法。[3] 参考文献: [1]车文博.当代西方心理学新词典[M].吉林:吉林人民出社, 2001. [2]戴琨等.拥挤研究进展[J].应用心理学,2010(4). [3]严世英.都市拥挤综合症及其危害[J].人与自然,1998(3). [4]许波.拥挤综合症-精神健康的大敌[J].社会心态大观,2004. [5]保罗·贝尔等著.环境心理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6]林玉莲.环境心理学[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环境心理学课程论文发表篇2 谈环境心理学及其研究述评 【摘 要】本文对环境心理学的诞生及其东西方发展,做了文献梳理评述,以期学界进一步了解其背景和现状。 【关键词】环境心理学;研究;述评 古往今来,人类一直在探索自身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正是在代代相传的探索与思考过程中,人类不断解释环境,解释自己,同时也不断利用和改造环境,维持和改善自己的生存条件。在这一过程中, 人际交往 、人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都直接影响着人所处的环境,也影响着人类自身。 一、环境心理学简要追述 环境心理学是现代心理学分化产生的―门交叉学科。是一门研究人的心理和行为与自然环境和人工的物理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科学。传统意义上,环境心理学是城市规划设计与心理学的结合。随着环境心理学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现代意义上的环境心理学不仅是心理学的分支学科,还被认为是环境科学的分支学科。 重视建筑环境与心理及行为之间关系,可以追溯到古代。早在纪元前,希腊的帕提农神庙就曾运用各种手法矫正视觉错觉。有关的理论研究可追溯到19世纪,1886年德国美术史家沃尔芬(H.wolffin)著有《建筑心理学绪论》一书,曾用“移情论”的美学观点讨论建筑物和工艺品的设计问题。其后,汉斯・迈耶(H.Mayer)还打算在包豪斯中开设心理学课程。 20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国家的城市环境严重恶化,对居民的身心和行为产生了各种消极影响;同时,不少新建筑因无视使用者的行为需求,导致社区崩溃、建筑拆毁、居民抗议等严重后果,并遭到社会的严厉批评。因此,建筑环境与行为的关系引起多学科研究者的深切关注。来自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地理学、建筑学、城市规划等学科的研究终于汇集成多学科的新兴交叉领域――环境(建筑)心理学。环境心理学首先于20世纪60年代末在北美兴起,此后,先在英语区,继而在全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迅速传播和发展。当时北美的主要代表人物为人类学家霍尔,心理学家巴克、伊特尔森、普洛尚斯基、萨默,城市规划师林奇等。 1968年6月,一个综合性专业团体“环境设计研究协会(EDRA)”在北美宣告成立。并于1969年举行了第一次年会,还形成了若干研究中心,如儿童与环境、环境认知、环境与年龄、残疾人与环境、居住区环境、室内环境、妇女问题、使用者参与、使用后评估等。该组织第一批成员27人,仅由建筑师和心理学家组成,到1984年,成员增加到900人,遍及世界各地。其中建筑师占30%,心理学家30%,其他环境学科(室内设计、园林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25%,其他社会科学家(地理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人类及社会生态学家)15%,成为世界上历史最长,人数最多的从事环境――行为研究和应用的学术团体。欧洲在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也形成了环境行为研究的潮流。 亚洲各国中,日本在环境――行为领域中的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处于领先地位,并在70年代迅速发展。与世界各国相比,我国这一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初才从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引入有关的理论和方法,开始在建筑学等学科内从事研究,并引起学科人员的广泛兴趣和关注。 二、环境心理学及其发展 不同的研究者,对环境心理学有各自不同的理解。我们可以从不同学者对环境心理学的定义中,看到环境心理学的内涵与全貌。 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环境心理学”这一名称是纽约的研究者普洛尚斯基和伊特尔森等首先提出的。任何人工环境都是社会的产物,都离不开相应的社会环境与文化背景,同时也不能脱离它所赖以存在的自然环境[1]。1978年,贝尔(P.A.Bell)等三人合著的《环境心理学》一书给环境心理学下的定义是:环境心理学是研究行为和经验与人工和自然环境之间关系整体的科学。环境心理学从研究噪声入手,分别对个人空间、拥挤和人类的关系、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等问题进行研究,其目的是了解个体如何同环境相互作用,进而利用和改造环境,以解决各种因环境而产生的人类行为问题[2]。 环境心理学是从心理学角度探讨什么样的环境才是符合人们心愿的环境的一门科学,因此它并不追究人能够适应哪一种环境的问题。过去,人们在创造环境时,几乎不考虑生活在那里的人们会有怎样的心理倾向。与此相反,环境心理学却是将它作为重要问题提出来,并使它与选择环境、创造环境相结合而成为一门科学分支。因此现在有一些问题必须加以考虑[3]。 俞国良等的定义是:环境心理学是研究个体行为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 它主要研究环境和心理的相互关系,即用心理学的方法分析人类经验、活动与其社会――环境(尤其是物理环境)各方面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揭示各种环境条件下人的心理的发生和发展的规律[4]。马逊风等认为“广义上的环境心理学就应该是心理学,因为一切心理学都是针对环境的”。狭义上的环境心理学从其研究对象上可以定义为“研究环境问题对人类(包括动物)的心理和行为产生的影响,以及这一影响对环境反馈作用的学科”[5] 环境心理学是心理学的新兴学科之一,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结合,是建筑环境学和应用心理学的结合,是关注人与环境相互作用和相互关系的学科[6]。 我们可以看到,上述的各个定义虽然在表述上有一些小的差异,但基本思路是差不多的。基于以上不同研究者观点的基础上,环境心理学的定义可以这样表述:环境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这个心理学分支独有的特点和能区别于其他的心理学分支学科。环境心理学区别于心理学其他分支的独有的特点,最主要是它研究的内容不同于其他分支。 在现有的环境心理学研究中,我们看到实际的研究内容包含很多方面,有研究者 总结 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概念,不同环境中心理学原理和各种环境状况个人的心理现象和对环境的知觉;环境物理里和环境心理量之间的关系(环境与人的思维、情感、意志、个性等的相互关系),环境对人的心理和行为的作用规律,其中包括自然环境(如噪声、温度、风向、气候、空气的污染)和社会环境(如个人空间、地域观念、社会风气、社会文化、人际关系)的影响;环境联想对环境意识与心理的影响,以及环境污染中心理变化对人体信息传递、工作效率等的影响;人们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如何进行心理自我调适,以适应环境并创造一种有利于个体发展的环境即对环境的反馈作用[5]。 除此之外,环境心理学还研究人的心理与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并且研究如何通过影响人的心理进而影响人的行为,从而增加亲近环境的行为,减少破坏环境的行为。 环境心理学说到底是心理学,而不是环境学,它的研究内容归根结底是心理学的内容,只不过要加上一个限定的领域,这个限定的领域就是环境。有定义说“环境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人和他们所处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关系的学科”,我们感到这个表述虽然很清晰简练,而且也基本切合环境心理学的研究内容,但是表述上不是最好。因为环境心理学毕竟是心理学,所以把它仅仅说成是研究“相互作用和关系”的学科,毕竟不十分贴切。 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环境心理学中所说的环境,其意义仅仅是自然环境还是包含社会环境?这里,我们的建议应当说主要是自然环境。另外一个定义上的问题,就是环境心理学是不是一个环境科学和心理学的交叉学科。有研究者指出,“从环境心理学研究的目的和任务来看,环境心理学应该成为以环境科学和心理学两学科为研究基础的交叉学科,但从环境心理学的起源和已进行的各种研究来看,环境心理学距环境科学和心理学的交叉研究还有很大的距离”。原因是环境心理学的最初研究者主要是城市规划师和建筑设计师,他们所研究的问题主要是个人空间、拥挤、城市发展和城市设计等,“目前的环境心理学和城市规划及建筑设计联系得更为紧密”。 把环境心理学定义为“建筑环境学和应用心理学的结合”,似乎和这个现状更为贴切,但是,却和环境心理学最新的发展趋势不合。因为我们可以看到,环境心理学研究者中,心理学家的人数正在日益增加,研究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而月越来越超越建筑学的范围。 三、环境心理学研究内容及其展望 从广义上看,所有的心理学研究的都是研究环境中的人的心理,是否所有的心理学都应该说是环境心理学?我们认为,如果把所有的心理学都说成环境心理学,那么这个学科的独持性就没有办法体现了。环境心理学是研究自然环境影响下的心理活动,以及影响了自然环境的那些小型活动的学科。研究的内容大致为:环境对人的心理影响,人的心理对环境的影响。1.环境知觉和环境认知的问题。2.环境心理评估。3.环境态度与价值观。4.环境对人的影响。5.如何改变人的心理,使人多做有益于环境保护的事情。6.各种具体环境问题的研究。此外,建立关于环境心理学的理论,也是环境心理学的一个主要内容[7]。 因此,环境心理学有很多需要紧密结合现实情况提出和跟踪研究的问题。过去的心理学在很多方面都与现实脱节,所以这是相当困难的课题。总之,我们认为环境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心理学应该解决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研究需要各学科之间的协作。 参考文献: [1]林玉莲. 环境心理学[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2. [2][美]保罗・贝尔,托马斯・格林,等. 朱建军 ,吴建平等 译.环境心理学第5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4. [3](日)相马一郎. 周畅 ,李曼曼译.环境心理学[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9. [4]俞国良,王青兰,杨治良.环境心理学[M].北京:人民 教育 出版社,2000.4. [5]马逊风,黄冬梅,黄钰,何子光.环境心理学有关问题的探讨[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1):31-36. [6]车文博.当代西方心理学新词典.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128―129. [7]吴建平.环境与生态心理学[M].安徽人民出版社,2011:5. 猜你喜欢: 1. 浅谈环境心理学论文 2. 浅谈环境心理学的相关论文 3. 环境心理学论文2000字 4. 环境心理学浅探论文 5. 环境心理学论文20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