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要看论文质量。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各学期操行评定或德育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推免时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学术方面无不良记录。(二)学习要求。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良,推免时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三)学术发展。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有志于在国内继续深造。(四)学分绩点要求。学分绩点应符合下述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1.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尼山学堂,符合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的全体学生。2.卓越计划试点班、学校认定的校级基地班,学分绩点排名前70%的学生。3.普通教学班,学分绩点排名前50%的学生。4.对于具有特殊专长或在一定领域表现突出的学生,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学分绩点要求。(五)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根据协议须在本科毕业后进藏工作五年,不享受推免资格。推荐办法(一)排名依据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要求,要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自本次推免工作起,各学院和全体学生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根据推免名额按顺序确定人选。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综合素质分其中,对于2018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为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综合素质分的满分为10分,包括科研创新和素质拓展两个模块,各模块最高分为10分;各模块内若有多项加分,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对于2017级长学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为五分制平均学分绩点,综合素质分满分为0.5分,包括科研创新和素质拓展两个模块;各模块最高分为0.5分,各赋分项参照2018级标准除以20进行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模块内若有多项加分,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学校出具推免学生相关证明时,可根据需要出具百分制与五分制排名(仅限2017级)、综合成绩排名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等写实性证明。访学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按山东大学有关访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转专业学生按照转专业后认定的课程及其成绩计算。(二)平均学分绩点2017级、2018级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分别执行山大教字〔2014〕15号、山大教字〔2018〕33号文件。四年制专业计算区间为前六学期,五年制或长学制专业为前八学期,计算区间截止到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推免排名时平均学分绩点根据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三位(三)综合素质分,1.科研创新主要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由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认定。2.素质拓展主要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以及获得体育、美育、劳育、志愿服务等各类荣誉,由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团委负责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