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最终接受发表时,杂志社要求你签订的那个才是法律承认的合同。除此之外,都是意向。即便杂志社接受发表,只要你不签订那个发表声明,你仍然可以选择撤回。
你要看你投稿的那个杂志社的规定,假设它们规定2个月未收到通知才可自行处理,那么在此期间你不得投稿别刊,否则若被两家刊登,并且被它们中的。那你将无法获得稿酬。想一稿多投也可以。你分别将稿件投给一个大刊和一个市级小刊,这样被发现的概率不大。
第一次投给了A编辑部。必须等A回复之后,自己才可以把自己的心血创作文章,投向第二家B编辑部。所谓的《回复》,包括婉拒(也就是退稿)。也可能是提出修改意见,再交来。此时可以改投B处。回复也有《准备采纳付梓》等词语的。这就是最好的结果。——此时绝不可以再次投向B处。一稿双投?不可以!因为它涉及到版权问题。
要求撤稿然后再发。目前的情况来看是不可以的,题主你的文章已经刊发,并且上线检索,那这篇文章的学术展示已经达成了数据库一旦上传,撤稿你的查重也过不了,建议重写一篇重投,但如果是只录用未出版,撤稿再转投是可以。
确定撤下来之后再投的话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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