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参加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计划、大学生科研立项等项目,按照项目等级和参加人数加分。2、团体项目中各成员获得的学分由项目主持人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确定,并经指导老师审核确认。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均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4、论文有多位作者,则由论文第一作者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分数分配。
毕业论文不算创新创业学分,它的学分会单独在一个模块中计算。创新创业学分主要包括个人的发明创造、论文的发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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