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出刊的论文,是不能撤回的。已经造成了既成事实的法律关系。你如果不想让它发生效力,可以申请宣告无效。与指导老师、论文或者实验团队一起,说明失败或者错误的原因,一定要给出证据,书面申请论文发表单位,予以宣告无效,入数据库的,申请取消对应的刊号或者检索号。当然,如果你要补充或者修正错误,试试能不能重新写一篇改正后的论文,代替错误的论文。既然有胆量撤回,为什么不直接找出版方咨询一下,他们才是问题的操盘手。
应该可以的。退一万步说,反正是自己写的,即使是一文多发影响也不大的。
可以撤,就看你以理由,而且比较麻烦
不可以。已经发表了,就不能撤了。等于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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