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09——1984.07,山东大学有机化学专业学习;1984.07——1987.07,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分析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87.07——1991.02,北京大学分析化学专业博士生;1991.02——1994.03,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1994.03——1998.10,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水室副研究员、研究员(其间:1998.01评为研究员);1998.10——1999.05,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水室负责人;1999.05——2001.0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水室副主任;2001.04——2002.0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水室主任;2002.04——2005.09,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代理总工程师(正处级);2005.09——2008.09,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2008.09——2010.1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兼总工程师;2010.11——,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期二年)。2010年11月5日,洛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李国刚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