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涉外活动应注意以下保密要求:
(1)不得带领境外人员到国家禁止境外人员进入的禁区和涉密部门部位;
(2)与境外人员会谈,不得擅自涉及国家秘密,必须按照事先确定的会谈范围和口径谈话;
(3)出入境外驻华组织、机构和境外人员驻地或陪同境外人员活动,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
(4)遇有境外人员来电,来函,采访,拍摄照片、电影、电视、录像片或索要资料,要求提供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予拒绝并及时向机关、单位反映情况;
(5)在对外交往中,外方以正当理由要求我方为其提供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的,我方人员应当做出承诺,为其保守秘密;
(6)不得利用境外通信设施进行涉密通信联络,不能使用境外人员使用的办公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在外事活动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
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这是我国处理与世界各国关系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各类涉外人员无论是出访还是国内接待,都要坚持这个原则,既不奴颜婢膝,也不搞大国沙文主义。
(2)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在各类外事活动中,既要做到热情友好、文明礼貌、不卑不亢,又要提高警惕,做到内外有别。凡属机密事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泄露。
(3)严格执行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统一的对外口径和统一规定的范围活动。不允许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营私牟利,不许同外国人私相收受礼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允许以友好、坦诚为借口,向外宾提供机密情况和资料;严禁酗酒,在对外交往中饮酒不得超过本人酒量的三分之一。
(4)维护国格、人格。在任何外事活动场合中都要维护中华民族的尊严,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维护国格、人格,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于祖国的话。
(5)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在外事活动中,不搞铺张浪费,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天门市委办公室-参加涉外活动有哪些保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