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所谓集体组织,这种权利分层的存在,导致国家宏观调控远远不够,地方集体组织又没有什么正经作为,相反这些集体组织地方权利成员主要活动是在大量谋取私利!这不能说是这些人不好,只能说这种所谓集体组织给予了这个层面中的权利拥有者机会和条件! 这种组织在社会主义阵容中通常都属于国家政策执行者,很少会有什么积极的建树作用!如是这种组织构造层次的一系列潜藏的腐败直接导致了社会矛盾长期积累,而国家对这种集体权利组织的行为内幕并不能及时和充分了解!最终发展为重要社会雾障!……可以说,这种形式上的社会主义集体组织结构单位在事实中不但没有起到稳定政权和全民社会的积极作用,相反却变成了藏污纳垢、制造社会矛盾的最大根源……社会主义制度中这个相当不确定的理论性的鸡肋式集体组织社会权利结构最终发挥了他巨大的潜在不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