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考研越来越热,全国的硕士研究生也越来越多。有关研究生毕业的问题也愈发突出,有的学校要求研究毕业必须发表一定质量的论文,这成为了许多高校研究生毕不了业的主要原因。
清华大学在2020-2021学年第九次校会上公布了修订后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明确表示发表学术论文不应作为申请学位论文或学位的前提条件。
《规定》打破了硕士研究生学位评定中“只发论文”的倾向,取消了“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至少要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论文,并满足发表要求”的要求,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提条件。坚持“学位论文是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相应的创新成果应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呈现”;“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符合本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符合相关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那么,硕士学位应该如何进行申请?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规定,取得学士学位并在取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拟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类似专业取得成绩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学位。学位授予单位从三个方面确定申请人是否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
一、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业技术、管理等方面成果的鉴定。
二是对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和水平的认定
第三,学位论文水平的确定。
其中,对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和水平的认定,要求申请人不仅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还要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对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和水平的认定,应当自申请人通过资格考试之日起4年内完成。4年内未完成国家组织的课程考试和水平考试的,本申请无效。为此,申请人应向学位授予单位了解所申请专业课程考试的科目和考试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课程学习,具体学习方法咨询申请人。
对此,您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