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三年的大学成绩,包括选修课和必修课成绩。
2、参加校级或者省级以上竞赛并取得优秀成绩,或者创新创业大赛拿到获奖证书等。
3、在本科期间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优秀论文。
学校采用学分绩点制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评定: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
国家教育部就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具体规定:
1、推荐工作应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被推荐的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2、各院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分配名额和有关规定,结合该校各学科、专业的具体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推荐办法,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张榜公布。
3、推荐名单确定后,学生可持该校的介绍信于规定日期到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并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推荐表和体检表。推荐生可自由选报两个志愿报考单位。
4、为了加强校际间的交流,促进学科发展,招收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应积极鼓励推荐生选报外校或科研机构。
5、各推荐学校应组织推荐生进行体检,并将按要求填好的推荐表、体检表一起于规定日期前寄送学生选报的第一志愿单位。
6、接收推荐生的招生单位一般根据推荐生情况对其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方式由招生单位自选确定,在录取中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7、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对其进行考试(考核)后不予录取,或因学科、专业招生名额限制不能接受的,应于规定日期前将推荐生的有关材料退回原推荐学校并由学校转告本人。
8、各招生单位只能在学校推荐的学生中进行选拔录取,不得在其它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录取,对已确定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单位在其入学前若果发现其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GPA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研